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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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0-09-21 |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 ...更多 | 2021-02-04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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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国税 许准字 〔2018〕 第944 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更多 | 2018-04-10 | 2099-12-31 | 武汉市洪山区国税局 | |
2 | TS3342A328-20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 |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 2021-05-10 | 2025-05-09 |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3 | 914201113034748284 | 企业变更登记或换照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消防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修理;安防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4-08-27 | 2099-12-31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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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鄂0192民初4785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82265.6 | 一、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L某某自2019年3月14日至2021年10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8日期间工资1158.62元;三、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2019年4月14日至2020年3月1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5369.82元;四、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18900元;五、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2020年、2021年未休年休假工资3537.16元;六、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L某某支付租房补贴3300元;七、驳回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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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鄂0192民初4785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6-30 | |
2 | 劳动争议 | (2022)鄂0192民初4786号 | 原告 | 原告: 武汉恒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