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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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2018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7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8-07-03 |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10-24 |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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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0)苏0581执440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苏0581执4406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01 |
2 | 其他 | (2019)苏0581民初3635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被告: 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时仁元,S某某,L某某,H某某 | 30887969.28 | 一、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编号为苏银贷字[320581001-2017]第[593210]号《贷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640万元,支付计算至2019年1月9日的利息人民币83276.62元、罚息人民币61653.33元、利息的复利人民币795.85元,并支付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该《贷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利息的复利。
二、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编号为苏银贷字[320581001-2017]第[593211]号《贷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支付计算至2019年1月9日的利息人民币116355.56元、罚息人民币74800元、利息的复利人民币1087.92元,并支付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该《贷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利息的复利。
三、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310000元。
上述一至三项中的款项,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常熟市人民法院,户名:常熟市人民法院;账号10×××62;开户银行:常熟农行方塔支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被告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S某某、S某某、L某某、H某某分别对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的涉案债务在最高额人民币144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追偿。
五、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有权以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质押的编号为05009609号单位定期存款存单项下的款项在最高额64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债权。
六、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有权以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质押的编号为05009609号单位定期存款存单项下的款项在最高额8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债权。
案件受理费11208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117088元,由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S某某、S某某、L某某、H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由上述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上述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户:10×××76) ...更多 | 2019-04-22 |
3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81民初9289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常熟市忠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 -- | 2019-02-15 |
4 | 合同纠纷 | (2018)苏0581执595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1-14 |
5 | 其他 | (2018)苏0581执610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22 |
6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81执577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13 |
7 | 其他 | (2018)苏0581执595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13 |
8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81民初9289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常熟市忠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3769353.36 | 被告常熟市忠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人民币6884676.68元,并支付以人民币6884676.68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30772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诉讼费人民币35772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324元,被告常熟市忠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35448元。(原告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由上述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户:10×××76) ...更多 | 2018-10-09 |
9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81执61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苏0581民初424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8-10 |
10 | 合同纠纷 | (2017)苏0581执474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苏0581民特4号民事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1-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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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江苏唯氏生态日用品有限公司、X某某、H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2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苏州市第壹无纺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S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苏州市第壹无纺制品有限公司、W某某、S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江苏信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4-02-08 | |
5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苏州新东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F某某、K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源兴包装(苏州)有限公司、常熟市忠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16-07-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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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3)苏0581民初12002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新东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F某某,K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苏0581民初13653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被告: 常熟市忠鑫织造有限公司,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L某某,X某某,H某某,L某某,常熟鑫宇织造有限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1-10-18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苏0581民初13653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被告: 常熟市忠鑫织造有限公司,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L某某,X某某,H某某,L某某,常熟鑫宇织造有限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1-10-18 | |
4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2020)苏0581民特14号 | 申请人 | -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0-01-13 | |
5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2020)苏0581民特3号 | 申请人 | -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0-01-13 | |
6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2020)苏0581民特14号 | 申请人 | -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20-01-13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苏0581民初3635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被告: 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S某某,S某某,L某某,H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19-04-11 | |
8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2019)苏0581民特27号 | 申请人 | -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19-01-09 | |
9 |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 (2018)苏0581民特6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被告: 江苏格林电器有限公司,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18-11-30 | |
10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无效纠纷 | (2018)苏0581民特65号 | 原告 | 原告: 常熟市经发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金宏针纺织有限公司,Z某某,X某某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2018-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