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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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9月2日,我局接举报,反映当事人在网上发布有“武汉清净源—华中地区最据权威的净水企业”内容的广告用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其违法事实,故建议予以立案调查。妥否,请批示!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1500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0-28 | 硚市监处字〔2020〕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