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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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19-08-19 | 〔2019〕沪0114执恢677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17-09-11 | 〔2017〕沪0114执470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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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沪0114执恢677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9)沪0114执恢67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19-08-22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沪0114民初523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上海华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畅浩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823643.32 | 一、被告Z某某应赔偿原告W某某医疗费121,826.22元、误工费18,400元、护理费5,310元、交通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0元、营养费4,800元、残疾赔偿金173,53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鉴定费5,850元,合计345,622.22元中的70%,即241,935.55元,扣除被告Z某某先行垫付的106,135.4元,余款135,800.15元,被告Z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二、被告上海畅浩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Z某某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W某某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915.36元,减半收取3,457.68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2,203.38元,被告Z某某负担1,254.30元,被告上海畅浩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Z某某所负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负担之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7-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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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17)沪0114民初523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上海华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上海畅浩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17-06-22 | |
2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17)沪0114民初523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上海畅浩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上海华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17-05-24 | |
3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5)嘉民一(民)初字第521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D某某,上海畅浩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2015-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