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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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836417.85元、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691417.85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45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如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逾期不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天津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以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登记证编号为津滨动抵登字(2016)第0122号的机械设备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如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逾期不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天津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以杨志革提供质押的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权登记编号分别为:120116001856、120116001858)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如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逾期不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天津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以杨锡成提供质押的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权登记编号120116001427)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五、天津浩朔宏远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品厂、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冷设备配件厂、杨志革、杨锡成、杨浩、祝馨对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郝润芹以其与杨锡成的夫妻共同财产为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天津浩朔宏远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品厂、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冷设备配件厂、杨志革、杨锡成、杨浩、祝馨、郝润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追偿;七、驳回天津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354元、公告费750元(已预交且同意不退),由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天津浩朔宏远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品厂、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冷设备配件厂、杨锡成、杨志革、郝润芹、杨浩、祝馨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并给付天津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 ...更多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01-17 | 〔2022〕津0116民初9665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9 | -- | |
3 |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6 | -- | |
4 | 被执行人 | -- | --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26 | --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 2019-09-26 | --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26 | 〔2019〕冀02执20400号 | |
7 |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12 | -- |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平山县人民法院 | 2019-02-12 | 〔2019〕冀0131执484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 | 2018-05-25 | -- | |
10 | 一、解除原告天津物产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签订的编号为TW16EXC112-CG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向原告天津物产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返还订货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并自2016年11月26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以1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天津物产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被告杨志革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天津物产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 ...更多 | -- |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05-25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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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9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6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12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9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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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津0116执1527号 | 2023-01-17 | (2022)津0116民初9665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冀02执20400号 | 2019-09-26 | (2018)冀0205民初1627号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津0104执2411号 | 2018-05-25 | (2017)津0104民初11412号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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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53887 | (2020)津0116执1407号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2-2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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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20116091597083D | 营业执照 | 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 | 2014-03-06 | 2034-03-05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空 | -- | 暂未入库 | -- | -- | 投资项目处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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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津0116执恢2114号 | 其他 | - | -- | -- | 2022-02-11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0)津0116执140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2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津0112执230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0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冀0205民初1627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中泰华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Y某某 | 11066302.86 | 一、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泰华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383046.86元,并自2017年2月21日起,以5383046.86元(实际欠款)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支付利息至货款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泰华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90000元、保函费人民币10209.14元,合计300209.14元。
三、被告Y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驳回原告北京中泰华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54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6544元由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Y某某担负。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2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12民初5962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荣业成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 | 200000 | 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天津荣业成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637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11 |
6 | 追偿权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3430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天津浩朔宏远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品厂,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冶设备配件厂,Y某某,杨志革,H某某,杨浩,祝馨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18-11-2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04执241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1-01 |
8 | 其他 | (2018)鲁1202民初3237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三盛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 | 12000 | 确认原告山东三盛模具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2017年2月18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06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津0116财保60013号 | 被申请人 | - | 4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450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L某某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8-08-14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冀0131民初1842号 | 被告 | 原告: 河北敬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Y某某 | 2121000 | 一、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河北敬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款5.55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三倍支付原告利息,自2016年10月27日至2017年2月22日以72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7月24日以47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11月16日以42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1日以40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12月2日至实际全部退还款之日止以5.55万元为本金;
二、被告Y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5元,由被告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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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2-09-0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冷设备配件厂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2-05-29 | |
3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9-03-19 | |
4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2-24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8-09-30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9-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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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滨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H某某,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冷设备配件厂,天津浩朔宏远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品厂,Z某某,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2-07-18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2)津0116民初9665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2-07-1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荣业成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品厂,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冷设备配件厂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9-01-02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8-12-24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8-12-20 | |
6 | 追偿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通禹制冶设备配件厂,H某某,天津市通禹型钢有限公司,Y某某,Y某某,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欣通塑料制品厂,天津浩朔宏远型钢有限公司,Z某某,天津市欣通橡塑管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12-20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8-12-18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8-12-1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8-12-11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8-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