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2020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桥东路南四街一巷30号102室的“东莞市桥头青钰饮食店”,发现该店玻璃橱窗上张贴有“羊肉火锅”的海报,印有“羊肉性温温中暖肾益气补血;滋补养生,100%新鲜羊肉;羊肉火锅是一道菜品,制作原料主要有羊肉、当归等,可用于阳痿、腰酸膝软、畏寒、夜尿多、产后血虚腹痛、四肢不温等症”。当事人张志文表示该海报是该店所有,主要用于对该店羊肉火锅的宣传,但不能提供上述海报内容描述的功效的相关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查清案件事实,拟立案查处,请审批。 ...更多 | 一、对当事人在发布的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或预防功效,并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肆拾伍元整(¥45.00元)的罚款。 ...更多 | 45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29 | 东市监罚〔2020〕13122902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