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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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绥环审﹝2023﹞10号 | 关于中广核100MW风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产业政策;必须配套建设相应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治理设施,确保建成运行后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如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项目建成后,需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更多 | 2023-01-20 | 2099-12-31 |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 | |
2 | (明水)登记个核准字[2019]第169号 | 登记核准通知书 | 设立登记 | 2019-06-28 | 2099-12-31 | 绥化市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绥环函﹝2019﹞312号 | 关于中广核100MW风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产业政策;必须配套建设相应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治理设施,确保建成运行后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如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报批。项目建成后,需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更多 | 2019-10-28 | 2099-12-31 | 绥化市生态环境局 | |
4 | 明自然出让﹝2021﹞04号 | 建设用地规划用地许可证 | 出让 | 2021-04-26 | 2071-04-25 | 明水县自然资源局 | |
5 | —— | 营业执照 | 市场主体设立 | 2019-06-28 | 2099-12-31 | 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明政土发﹝2021﹞06号 | 关于中广核新能源明水有限公司建设中广核100兆瓦风电平价上网试点(风力发电机组和运行期检修道路)项目划拨用地的批复 | 划拨 | 2021-04-27 | 2061-04-26 | 明水县自然资源局 | |
7 | 黑水保许可[2019]45号 |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中广核100兆瓦风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广核新能源明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11月11日提出的中广核100兆瓦风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收悉,我厅已于11月11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项目概况 中广核100兆瓦风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明水镇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计划于2020年3月开工,2020年11月完工。工程总占地面积19.84公顷,土石方总量30.2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15.1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5.13万立方米。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84公顷。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186.0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38071.60元(计费面积198393平方米)。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省水利厅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按照《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16〕21号)有关规定,开工前应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依法负责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项目开工建设十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省水利厅书面报告开工信息。 (七)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7〕464号)要求,在投产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向省水利厅报备。 四、有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绥化市水务局、明水县应加强对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五、关于生产建设单位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 按照《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废弃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利厅审批。 2019年12月12日 ...更多 | 2019-12-12 | 2099-12-31 | 黑龙江省水利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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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1)黑1225民初48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广核新能源明水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S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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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2021)黑1225民初48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广核新能源明水有限公司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2021-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