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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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湘0105执1827号 | 申请人 | - | 76000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W某某银行存款人民币38000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W某某收入人民币38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19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湘0105民初6753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泽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30220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长沙泽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6720元,赔偿原告长沙泽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电动车损失人民币3500元,合计人民币30220元,并以3022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长沙泽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从2020年6月16日起至该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长沙泽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64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124元,由被告W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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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损害赔偿纠纷 | W某某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0-11-2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W某某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0-08-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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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0)湘0105民初6753号 | 原告 | 原告: 长沙泽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