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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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46598 | (2024)皖0705执恢192号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2024-01-31 |
2 | 1418569 | (2023)皖0706执1423号 |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 2023-11-13 |
3 | 18706488 | (2023)皖07执恢72号 |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08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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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0711民初560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姜某某,胡某某,铜陵群益商贸有限公司,程某某,鲁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2024-03-22 |
2 | -- | (2024)皖0711民初545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铜陵市西部鹰汽贸有限公司,铜陵市路路畅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王伟,C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2024-03-21 |
3 | -- | (2024)皖0711民初258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C某某,Y某某,Z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2024-03-15 |
4 | -- | (2023)皖0706执142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3-12 |
5 | -- | (2023)皖0706执1423号之四 | 被执行人 | - | 1418569.23 | 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418569.23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11-17 |
6 | -- | (2023)皖0711民初1585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铜陵市大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高标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吴某,朱某,张某 | -- | 准许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836元,减半收取2418元,由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11-13 |
7 | -- | (2023)皖0711民初1363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 | 3924844.58 | 一、被告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3324844.58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计算方式:分别以2766577.75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9日起,以563511.27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起,以2755.56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8日起,按照《铜陵农商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另需扣除被告已偿还的8000元产生的利息);
二、被告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600000元;
三、被告C某某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202元,由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2500元,被告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负担467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0-20 |
8 | -- | (2023)皖0711民初1361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969866.67 | 一、被告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699866.67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代偿款699866.67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7月17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270000元;
三、驳回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726元,减半收取8863元,由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2878元,被告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9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13 |
9 | -- | (2023)皖0711民初1357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铜陵市信业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狮子山区迎宾土家大宅院,吴其余,Z某某 | 981913.49 | 一、被告铜陵市信业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814493.49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至2023年4月28日为181189.03元;自2023年4月29日起,以欠付代偿款814493.49元中的85143.22元按年利率5.98%计算,314393.94元按年利率5.655%计算、175603.23元按年利率4.785%计算、239353.1元按年利率4.735%计算,均计算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铜陵市信业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1674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铜陵市狮子山区迎宾土家大宅院、吴其余、Z某某对第一项、第二项支付款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铜陵市狮子山区迎宾土家大宅院、吴其余、Z某某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铜陵市信业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340元,减半收取7670元,由铜陵市信业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狮子山区迎宾土家大宅院、吴其余、Z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8-29 |
10 | -- | (2023)皖0706执27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皖0706执279号案件涉及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部分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6-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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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W某某、X某某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2-02 | |
2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W某某、Z某某、铜陵鸿雁五金电器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3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S某某、铜陵市宝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W某某、J某某、W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3-12-17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 2023-10-31 | |
5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3-10-29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铜陵市大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高标装饰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W某某、Z某某、Z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3-09-1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铜陵市富宏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安徽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H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 2023-02-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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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皖0711民初811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G某某,C某某,安徽永兴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W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2 | -- | (2024)皖0711民初811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G某某,C某某,安徽永兴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W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3 | -- | (2024)皖0711民初811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G某某,C某某,安徽永兴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W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4 | -- | (2024)皖0711民初810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C某某,安徽天智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W某某,T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5 | -- | (2024)皖0711民初746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安徽朝日照明有限公司,L某某,F某某,L某某,铜陵世源驾驶员培训学校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6 | -- | (2024)皖0711民初745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联发畜牧科技有限公司,C某某,Y某某,Y某某,Z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7 | -- | (2024)皖0711民初448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天九中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Y某某,C某某,铜陵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桐国秀水餐饮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8 | -- | (2024)皖0711民初488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Y某某,Z某某,铜陵桐国秀水餐饮有限公司,安徽天九中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安徽天九麒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9 | -- | (2024)皖0711民初488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Y某某,Z某某,铜陵桐国秀水餐饮有限公司,安徽天九中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安徽天九麒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10 | -- | (2024)皖0711民初488号 | 原告 | 原告: 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Y某某,Z某某,铜陵桐国秀水餐饮有限公司,安徽天九中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安徽天九麒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