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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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闽0626民初194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 | 27288.73 | 一、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Y某某经济损失27288.73元;
二、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83.64元,减半收取计3991.82元,由Y某某负担3747.35元、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负担244.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1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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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5-1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3-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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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5-05 | |
2 | 保险纠纷 | (2022)闽0626民初199号 | 原告 | 原告: 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 被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3-09 | |
3 | 保险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 被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2022-03-09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闽0626民初194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2019-11-19 | |
5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闽0626民初194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东山华城彩砖有限公司 | 东山县人民法院 | 2019-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