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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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规用地4228002017000020号 | -- | 用地面积44281平方米 | -- | 2017-06-05 | 恩施州规划局 | |
2 | 鄂规工程422800201700023号 | -- | 106481.99 | -- | 2017-03-09 | 恩施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 |
3 | 无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17-05-26 | 2099-12-30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
4 | 鄂恩房预字﹝2021﹞012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预售许可证 |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预售条件,准予预售 | 2021-12-28 | 2024-12-27 |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422801A201705120301 | 恩施九尊上苑三期13#、17#、18#、19#(1、2单元、商业)商住楼工程 | 施工许可 | 2017-05-12 | 2099-12-31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6 | 12420098000001709511 | -- | <长文本> | -- | 2099-12-31 | 恩施州恩施市地方税务局 | |
7 | 鄂规工程422800201700086 | -- | 140466.44 | -- | 2017-10-26 | 恩施州规划局 | |
8 | 建字第422800202300062号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恩施九尊上苑四期幼儿园(2310-422801-04-01-202993) | 2023-12-25 | 2025-12-24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9 | (恩市)国土资函(2017)034号 | 九尊上苑.天誉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7-02-17 | 2087-02-17 | 恩施市国土资源局 | |
10 | 鄂规用地422800201600024号 | -- | 69436.6 | -- | 2016-02-25 | 恩施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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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2801民初5333号之八 | 被告 | 原告: 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被告: 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6038元,减半收取53019元,由原告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负担,本院决定免予收取 ...更多 | 2023-12-25 |
2 | -- | (2023)鄂2801民初2915号 | 被告 | 原告: 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分公司 被告: 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00 | 一、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分公司工程款3500000元及自2021年11月8日起至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资金占用费。二、原告恩施永扬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分公司对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恩施市九尊上苑三期19幢1001-101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33518-0033528]、1104-111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33628-0033635]、1134-1146号房[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33658-0033670]、1148-115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33672-0033678]、1038-104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33555-0033558]、1093-110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33610-0033626]、1071-1079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0)恩施市不动产权第0033588-0033596]房产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院民事案款账户,户名:恩施市人民法院,账号:622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800元,由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案裁判文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5-18 |
3 | 合同纠纷 | (2022)鄂2801民初831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273.1 | 一、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止逾期交房违约金5273.10元。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院执行标的款账户:×××6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户名:恩施市人民法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案件受理费415.18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325.18元,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12-30 |
4 | 合同纠纷 | (2022)鄂2801民初352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宗雅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C某某对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宗雅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28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3-28 |
5 | 合同纠纷 | (2021)鄂2801民初956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被告: D某某,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833.42 | 一、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借款本金492507.04元及截至2021年11月21日的利息与罚息15819.34元,并支付以本金492507.0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39%计算的自2021年11月22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的利息。
二、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D某某上述偿还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实际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告D某某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本案案件受理费8924元,减半交纳4462元,由被告D某某负担,由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带缴纳。本判决书在送达中如需进行公告,公告费用由造成需公告原因的当事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78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3-25 |
6 | 合同纠纷 | (2021)鄂28民终3259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X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X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11-16 |
7 | 合同纠纷 | (2021)鄂2801民初65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865 | 一、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止逾期交房违约金5865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执行标的款账户开户行:恩施市农业银行营业部,收款单位:恩施市人民法院,账号:×××63。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由被告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76××××78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11-11 |
8 | 合同纠纷 | (2021)鄂28民终217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Z某某、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11 |
9 | 合同纠纷 | (2021)鄂28民终217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L某某、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11 |
10 | 合同纠纷 | (2021)鄂28民终216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D某某、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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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被告: D某某,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2-19 | |
2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恩施州九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12 | |
3 | 其他 | -- | 其他 | 原告: 恩施市欣晨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02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2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1 | |
6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0 | |
7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9 | |
8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06 | |
9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9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