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石省省
91370211MA3RPTGF71
2200万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唐宁国际1401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3条,开庭公告3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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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22)鲁0211执2549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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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
2
劳动争议
(2022)鲁0211执2548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2-06-27
3
劳务合同纠纷
(2022)鲁0211民初7679号
被告
原告:
梁某某
被告:
青岛龙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60800
一、被告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梁某某劳务费80400元;二、被告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梁某某利息以80400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梁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5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缴),由被告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上诉,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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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务合同纠纷
(2022)鲁0211民初7679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青岛龙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2022-06-15
2
劳务合同纠纷
(2022)鲁0211民初7677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青岛龙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2022-05-28
3
劳务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青岛龙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屹东浩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2022-05-28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