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辉科技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华南民营企业
黄魏相
91441900MA54A09K5R
10万元人民币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一二八工业四街1号3栋204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行政处罚2条,裁判文书1条,被执行人2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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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2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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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2021年6月17日、7月13日和8月11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主要从事塑料加工生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开工建设,设有喷漆、烘烤等生产工序及喷漆柜2个(含喷枪4支)、隧道炉1条等生产设备。上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壹拾捌万壹仟陆佰元,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十六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第53项“塑料制品业292”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更多
其他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总投资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即叁仟陆佰叁拾贰元。
3632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2-01-27
东环罚字〔2022〕332号
2
2021年6月17日、7月13日和8月11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主要从事塑料加工生产,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擅自设有喷漆、烘烤等生产工序及喷漆柜2个(含喷枪4支)、隧道炉1条等生产设备,上述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十六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第53项“塑料制品业292”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部分已建成,但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
...更多
其他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贰拾万元罚款。
200000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2-01-27
东环罚字〔2022〕331号

被执行人 2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2682024
(2024)粤1971执12866号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4-03-20
2
3396560
(2024)粤1971执11993号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4-03-19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20)粤1973执8560号
被执行人
-
--
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2020-08-1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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