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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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9500元 | 9500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3-11-01 | 连劳仲案〔2021〕31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劳动工资11235元 | --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5-11 | 连劳仲案〔2021〕44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工资6230元 | --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3-16 | 连劳仲案〔2021〕2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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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50123MA2YABXG7G | 营业执照 |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制品、工艺饰品、家电家具的销售;铝合金及不锈钢制品的设计与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品牌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空调、卫生洁具、音响设备的安装;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7-06-07 | 2047-06-06 |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91350123MA2YABXG7G | -- |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制品、工艺饰品、家电家具的销售;铝合金及不锈钢制品的设计与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品牌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空调、卫生洁具、音响设备的安装;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br> ...更多 | -- | 2047-06-06 | 350123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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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121民初5918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高彪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11450 | 一、福州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高彪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34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5000元货款为基数,按日0.03%标准从2019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货款之日止;以38450元货款为基数,按日0.03%标准从2020年1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货款之日止)。
二、福州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高彪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元;
三、驳回福州高彪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4元,减半收取计1452元,由福州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15 |
2 | 其他 | (2021)闽0122执24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9-24 |
3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1)闽0122民初769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福州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3209 | 一、解除G某某与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二、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G某某装修款33209元,并支付违约金(以合同总价款116000元为基数,其中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按年利率17%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0元,由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3000元,由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G某某垫付,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付G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26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121民初1700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高彪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福州高彪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3-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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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L某某,L某某,L某某,Z某某,Z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1-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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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122民初278号 | 原告 | 原告: 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Z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2 | -- | (2024)闽0122民初278号 | 原告 | 原告: 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Z某某,L某某,Z某某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3 | 其他 | (2021)闽0122民初102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罗源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美家美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 | 连江县人民法院 | 2021-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