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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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辽1402民初330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 ...更多 | 2022-11-02 |
2 | 合同纠纷 | (2021)辽1402民初4368号 | 原告 | 原告: 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0608 |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5304元及自2019年11月1日起按应缴物业服务费5304元的日万分之五给付滞纳金至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L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0元,应予退还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3 |
3 | 合同纠纷 | (2021)辽1402民初4367号 | 原告 | 原告: 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0608 |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5304元及自2019年11月1日起按应缴物业服务费5304元的日万分之五给付滞纳金至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L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0元,应予退还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3 |
4 | 合同纠纷 | (2021)辽1402民初4368号 | 其他 | - | -- | -- | 2021-11-26 |
5 | 合同纠纷 | (2021)辽1402民初4367号 | 其他 | - | -- | -- | 2021-11-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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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2)辽1402民初330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 2022-10-31 | |
2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2)辽1402民初330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Z某某,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 2022-10-20 | |
3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辽1402民诉前调1617号 | 原告 | 原告: 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1-29 | |
4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辽1402民诉前调1616号 | 原告 | 原告: 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1-29 | |
5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辽1402民诉前调1616号 | 原告 | 原告: 葫芦岛市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