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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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驳回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喻金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54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827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3300元、交通费300元。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1-10-25 | 〔2021〕川3401民初80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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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市监凉)登字﹝2023﹞第2813号 | 登记通知书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2023-07-31 | 2099-12-31 | 凉山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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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川3401民初4672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2)川3401民初4561号案件审理 | 2022-07-06 |
2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2)川3401民初4604号 | 原告 | 原告: 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2)川3401民初4603号案件审理 | 2022-06-20 |
3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2)川3401民初3185号 | 原告 | 原告: 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 | 准许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6-13 |
4 | 劳动争议 | (2022)川3401民初2875号 | 原告 | 原告: 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F某某,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2)川3401民初2871号案件审理 | 2022-06-13 |
5 | 劳动争议 | (2022)川3401民初2386号 | 原告 | 被告: K某某,H某某,W某某 | 3861 | 一、驳回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由被告H某某、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K某某劳动报酬3861元;
四、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担上述工资清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被告H某某进行追偿;
五、被告W某某对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H某某、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22-05-30 |
6 | 劳动争议 | (2022)川3401民初2357号 | 被告 | 被告: S某某,H某某,W某某 | 1638 | 一、驳回原告(被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由被告H某某、原告(被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S某某劳动报酬1638元;
四、原告(被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承担上述工资清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被告H某某进行追偿;
五、被告W某某对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被告)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原告)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原告)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H某某、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22-05-30 |
7 | 劳动争议 | (2022)川3401民初2387号 | 原告 | 原告: 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H某某,W某某,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2)川3401民初2357号案件审理 | 2022-04-10 |
8 | 劳动争议 | (2022)川3401民初2355号 | 被告 | 原告: 夹江县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H某某,W某某,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本院(2022)川3401民初2382号案件审理 | 2022-04-01 |
9 | 其他 | (2021)川3401执2332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1)川3401民初80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30 |
10 | 其他 | (2022)川3401执216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2-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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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08民初16147号 | 第三人 | 原告: 成都市首信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2 | 劳动争议 | (2023)川0108民初16147号 | 第三人 | 原告: 成都市首信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2023-09-06 | |
3 | 其他 | -- | 原告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4 | 其他 | -- | 原告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5 | 其他 | -- | 上诉人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6 | 其他 | -- | 原告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7 | 其他 | -- | 上诉人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14 | |
8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2)川3401民初57、135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2-01-26 | |
9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2022-01-20 | |
10 | 劳动争议 | (2021)川34民终1861号 | 被上诉人 | - |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