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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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303执112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2-1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303执63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9-05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303执639号 | 其他 | - | -- | 将Y某某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9-08-12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303执639号 | 申请人 | - | 450000 | 一、冻结被执行人Y某某名在四川天府银行南充果州支行的银行账户62×××22的存款1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冻结被执行人Y某某名在四川天府银行南充高坪支行的银行账户62×××09的存款1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冻结被执行人Y某某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果城支行的银行账户23×××47的存款1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的20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如因申请执行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导致标的物失效,将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更多 | 2019-06-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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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川1303民初3688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佳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信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2018-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