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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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23152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元泰建机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常州联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元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顾建明,李爱文 | 15279916.31 | 一、限被告北京元泰建机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融资款本金15279916.31元及资金占用费(计算方式为:自2020年1月20日起以本金15279916.3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175%计算至2021年7月25日止,自2021年7月26日起以本金15279916.3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常州联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元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顾建明、李爱文对被告北京元泰建机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常州联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元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顾建明、李爱文承担保证义务后,有权向被告北京元泰建机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99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34960元,由原告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承担5270.5元,被告北京元泰建机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常州联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元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顾建明、李爱文共同负担12968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04 |
2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23152号之一 | 申请人 | 被告: 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常州联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元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顾建明,李爱文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北京元泰建机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账号为1105××××1731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2-23 |
3 | 合同纠纷 | (2021)湘0104民初23152号 | 申请人 | - | 181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元泰建机设备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元泰建材有限公司、常州联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元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顾建明、李爱文名下在银行账户上的存款1810万元,若账上余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上述款项后余额方可支取;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2-08 |
4 | 合同纠纷 | (2020)湘0104执647号 | 申请人 | - | 2181324 | 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渭南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银行存款1090662元或扣留、提取其应得收入1090662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1-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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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湘0104民初23152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22-01-04 | |
2 | 其他 | (2021)皖0208民初2020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振桂农机有限公司,C某某,广西扶绥振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L某某 |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10-22 | |
3 | 合同纠纷 | (2019)湘0104民初10889号 | 原告 | 原告: 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渭南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2019-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