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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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民终3009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24 |
2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11民初2617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90217.21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原告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被告Y某某支付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0月1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90217.21元;
二、驳回原告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8 |
3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11执13484号 | 其他 | - | -- | -- | 2021-09-23 |
4 | 劳动争议 | (2019)粤0111民初2259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4065.91 | 一、驳回原告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原告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被告L某某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20日业绩提成4065.9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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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民终3009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06 | |
2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民终3009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22 | |
3 | 劳动争议 | (2021)粤0111民初26179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谐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1-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