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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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琼0108执恢55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8)琼0108执恢5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共印6份) ...更多 | 2018-09-23 |
2 | 其他 | (2017)琼0108执31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琼0108执3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更多 | 2017-02-27 |
3 | 其他 | (2016)琼行终291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海南剑发商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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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唯一码 ...更多 | 2016-08-08 |
4 | 其他 | (2016)琼0108执21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美行审字第83号非诉讼行政执行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六条第六款: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共印8份) ...更多 | 2016-06-23 |
5 | 其他 | (2014)琼行终字第45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H某某、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4-28 |
6 | 其他 | (2006)琼行终字第101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一、维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海中法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的第二项,即"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海中法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的第一项,即"维持被告于2005年9月9日作出的(琼)质技监罚字(2005)第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三、维持被上诉人作出的(琼)质技监罚字(2005)第00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第1项和第2项,撤销该决定的第3项。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06-09-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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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琼行终159号 | 其他 | -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3-18 | |
2 | 其他 | (2018)琼01行初324号 | 被告 | 原告: 海口耐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省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1 | |
3 | 行政处罚 | (2014)海中法行初字第46号 | 其他 | -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