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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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规避执行 |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支行借款本金296000元,利息13354.94元,并自2021年3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利息至借款清偿之日;
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70元,由被告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常宁市人民法院 | 2021-09-01 | 〔2021〕湘0482民初186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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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582民初9496号 | 被告 | 原告: 泉州鞋友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张芬,L某某,L某某 | 119000 | 一、被告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泉州鞋友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19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Z某某、L某某、L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进行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340元,由四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闽0582民初9496号 | 被告 | 原告: 泉州鞋友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L某某 | --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L某某、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的……(写明保全财产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期限为……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
案件申请费2680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7-31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1民初7264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南欣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 | 4202.74 | 准许原告东莞市南欣鞋材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按规定收取1080.91元,原告起诉时已预交3121.83元(其中诉讼费2161.83元、保全费96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0-05-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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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湘0482民初124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 | 常宁市人民法院 | 2022-05-24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湘0482民初186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支行 被告: 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Z某某,L某某,L某某 | 常宁市人民法院 | 2021-07-12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1民初7264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南欣鞋材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常宁市森焯鞋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