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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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1 | -- | |
2 |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1 | --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被告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江世云解除劳务合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192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4256.25元及医疗费1405.80元,合计47582.05元。 ...更多 | --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2-03-07 | 浙绍上虞劳人仲案〔2021〕579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19-07-08 | 〔2019〕浙0603执3198号 | |
5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6-05 | 〔2019〕浙0602执2781号 |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19-04-22 | 〔2019〕浙0603执2078号 |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2-13 | 〔2019〕浙0602执982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2018-09-25 | 〔2018〕苏1283执3132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2017-11-06 | 〔2017〕沪0110执491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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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01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01 |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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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000190715509488383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省级变更) | 2019-07-15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330000190715709485592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省级变更) | 2019-07-15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330000210226830643039 | 330000210226830643039 | 建筑业企业资质省级认定(变更) | 2021-02-26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4 | 330601210408854486022 | 330601210408854486022 | 建筑业企业资质市级认定(变更) | 2021-04-09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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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603民初1415号 | 被告 | 原告: R某某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84539 | 一、确认R某某对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享有Y某某应归还给R某某的借款100万元及截至2021年11月4日的利息1384539元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债权;
二、驳回R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642元,依法减半收取13321元,由R某某负担6918元、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403元,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担部分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4-04-08 |
2 | -- | (2023)浙0326民初5283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Y某某,C某某 被告: 温州中慈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C某某、Z某某、Y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C某某、Z某某、Y某某负担。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4-01-30 |
3 | 合同纠纷 | (2021)浙0602民初9655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市袍江洲明建筑设备租赁站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5000 | 被告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绍兴市袍江洲明建筑设备租赁站租费7000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合计75000元,并支付以7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2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违约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92元,由被告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结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602执504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浙0602执5047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2-0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602执289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浙0602执2896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9-07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55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绍兴通盛印染有限公司 | 2000000 | 一、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给Z某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并以该款为计算基数支付自2016年6月2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0%计算,利随本清;
二、Y某某对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Y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400元,减半收取15200元,由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8-27 |
7 | 其他 | (2020)浙0603民初1164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绍兴通盛印染有限公司 | 253450 | 一、被告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L某某工程尾款25345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02元,减半收取计255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820元,合计4371元,由被告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25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602民初671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D某某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1394 | 一、被告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C某某、C某某、D某某货款71394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1月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C某某、C某某、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622元,由被告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1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浙0603执319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603执319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更多 | 2019-10-21 |
10 | 合同纠纷 | (2019)浙0603执费26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603执费26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更多 | 2019-09-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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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326民初136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C某某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603民初9427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2-12-1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603民初9427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2-10-21 | |
4 | 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 | (2022)浙0603民初3851号 | 原告 | 原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柯桥兴盈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
5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21)浙0602民初9655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市袍江洲明建筑设备租赁站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1-17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602民初6634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市华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0-14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55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绍兴通盛印染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1-07-26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602民初6634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市华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23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602民初6634号 | 被告 |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23 |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浙0603民初55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绍兴市新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绍兴通盛印染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