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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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吊销营业执照 | --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9-25 | -- | |
2 | 经本局实地核查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经营通过邮政局向上述企业登记住所两次邮寄的《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均已退回;经取证上述企业2016、2017连续两个年度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公示;2017年、2018年未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申报税务情况;2017年、2018年未向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社会保险。 ...更多 | 吊销营业执照 | -- |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6-25 | 青城市监告字〔2019〕1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