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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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97066 | (2024)桂0721执1200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5-21 |
2 | 7872270 | (2024)桂0721执1197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5-21 |
3 | 3448150 | (2024)桂0721执1196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5-21 |
4 | 5251958 | (2024)桂0721执1199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5-21 |
5 | 17696404 | (2024)桂0721执1195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5-21 |
6 | 594337 | (2024)桂0721执1181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4-05-20 |
7 | 6265856 | (2023)桂0721执2018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8-16 |
8 | 10974811 | (2023)桂0721执2015号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8-16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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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0721民初588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谭和,S某某,T某某 | 5450000 | 1、被告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偿还给原告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45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息(截止2022年12月20日利息为559361.81元,之后的利息计算以本金545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方法计至清偿款项之日止);2、被告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谭和、S某某、T某某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被告阡陌公司所有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道××段××号××号楼××层××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号,房屋建筑面积220.4㎡]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债务,义务人应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26933元,由被告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谭和、S某某、T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0 |
2 | -- | (2023)桂0721民初586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谭和,S某某,T某某 | 9550000 | 1、被告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偿还给原告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55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息(截止2022年12月20日利息为980166.13元,之后的利息计算以本金955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方法计至清偿款项之日止);
2、被告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谭和、S某某、T某某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被告阡陌公司所有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道××段××号××号楼××层××号××号商铺[不动产权证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9号,房屋建筑面积208.53㎡、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号,房屋建筑面积176.08㎡,]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42491元,由被告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谭和、S某某、T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0 |
3 | 合同纠纷 | (2022)桂0109执保710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2-07-27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桂0109民初2158号 | 被申请人 | - | 500000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T某某、S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沧江澜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财产,保全价值在500000元范围内。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财产保全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L某某预交。
保全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不得作任何处分。需要续行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6-08 |
5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09执保188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1-04-28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桂0109民初675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谭和,S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沧江澜实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720元(L某某已预交),因撤诉减半收取1186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原告L某某多预交的1186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04-23 |
7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09执保111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1-03-10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桂0109民初675号 | 被申请人 | - | 1200000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T某某、S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广西沧江澜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财产,保全价值在1200000元范围内。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不得作任何处分。
案件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L某某预交。
需要续行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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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桂0721民初588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T某某,T某某,S某某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3-20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桂0721民初586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T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广西阡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T某某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3-20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71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T某某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27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62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T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T某某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17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47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T某某,T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71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T某某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07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62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T某某,T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07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72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T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S某某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03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61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T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03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721民初4758号 | 被告 | 原告: 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T某某,广西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2023-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