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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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7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3-27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7-05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7-07-10 | -- | |
5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6-03-08 | 〔2016〕苏0583执2061号 | |
6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1-28 | 〔2015〕昆执字第01148号 | |
7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1-28 | 〔2015〕昆执字第01149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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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7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03-27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5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0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4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9-07-04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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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9)苏0583执578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14 |
2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民申214号 | 被告 | - | -- | 准许L某某、W某某撤回再审申请 | 2018-10-16 |
3 | 追偿权纠纷 | (2018)苏05民申215号 | 被告 | - | -- | 准许L某某、W某某撤回再审申请 | 2018-10-16 |
4 | 其他 | (2016)苏0583执206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5)昆商初字第0054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7-03-28 |
5 | 追偿权纠纷 | (2015)昆执字第01149-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商初字第1249号民事判决书余额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6-04-25 |
6 | 追偿权纠纷 | (2015)昆执字第01148-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商初字第1250号民事判决书余额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6-04-25 |
7 | 追偿权纠纷 | (2014)昆商初字第1250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昆逸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柳善汤,Z某某,Q某某,Z某某,C某某,T某某,柳建平,林作辉,W某某,Z某某,陈能威,T某某 | 1413975.29 | 一、被告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归还原告苏州昆逸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项1391875.29元,支付违约金(以1391875.29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支付律师代理费221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Q某某、Z某某、C某某、T某某、L某某、L某某、W某某、Z某某、C某某、T某某对被告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向原告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义务方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权利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20802元,申请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5802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4-10-20 |
8 | 追偿权纠纷 | (2014)昆商初字第1249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昆逸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柳善汤,Z某某,Q某某,Z某某,C某某,T某某,柳建平,林作辉,W某某,Z某某 | 1394073.36 | 一、被告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归还原告苏州昆逸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项1372173.36元,支付违约金(以1372173.36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支付律师代理费219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Q某某、Z某某、C某某、T某某、L某某、L某某、W某某、Z某某对被告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向原告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义务方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权利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20588元,申请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5588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4-10-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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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昆山新超建设工程加固技术有限公司、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Y某某、Z某某、L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12-12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昆山新超建设工程加固技术有限公司、昆山量鼎石材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Y某某、Z某某、L某某 | [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3-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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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被告: L某某,W某某,昆山量鼎石材有限公司,Y某某,L某某,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Z某某,昆山新超建设工程加固技术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6-29 | |
2 | -- | (2015)昆商初字第00546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被告: Y某某,Z某某,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L某某,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W某某,昆山新超建设工程加固技术有限公司,L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6-29 | |
3 | -- | (2014)昆商初字第1250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昆逸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Q某某,T某某,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T某某,Z某某,L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4-10-13 | |
4 | -- | (2014)昆商初字第1249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昆逸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昆山隆宏立物资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昆山旺鼎石材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昆山宝岛幕墙装饰有限公司,Q某某,昆山恒屹峰物资有限公司,Z某某,T某某,Z某某,L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4-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