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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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F072-1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电磁水表;LDW;DN50:Q3=40m3/h,DN65:Q3=63m3/h,DN80:Q3=100m3/hDN100:Q3=160m3/h,DN125:Q3=250m3/h,DN150:Q3=400m3/h,DN200:Q3=400m3/h,DN250:Q3=630m3/h,DN300:Q3=1000m3/h,Q3/Q1=160Q2/Q1=1.6,温度等级:T50,压力等级:MAP16,压力损失等级:△p40,不可测反向流,流场敏感度等级:U0/D0,气候和机械环境等级:C级,电磁环境等级:E1级;准确度等级:2级 ...更多 | 2018-02-13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 | 2015F091-1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超声波热量表;RL;DN15量程(0.03-3)m3/h,DN20量程(0.05-5)m3/h,DN25量程(0.07-7)m3/h,DN32量程(0.12-12)m3/h,DN40量程(0.20-20)m3/h,DN50量程(0.3-30)m3/h,DN65量程(0.5-50)m3/h,DN80量程(0.8-80)m3/h,DN100量程(1.20-120)m3/h,DN125量程(2.0-200)m3/h,DN150量程(3.0-300)m3/h,DN200量程(10.0-500)m3/h;2级 ...更多 | 2016-04-12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3 | 2019F118-1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电磁水表(冷水表);LDW;DN40 Q3=25m3/h;Q3/Q1=400; Q2/Q1=1.6;2级;温度等级:T50;压力等级:MAP16;压力损失等级:△p25;可测反向流;流场敏感度等级:U0/D0;环境等级:O级;电磁环境等级:E2级;安装方向:任意方向。 ...更多 | 2020-07-05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4 | 2018F087-1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气体腰轮流量计;LLQ;DN50(1~110)m3/h,DN80(2~140)m3/h,DN100(3.5~450)m3/h,DN150(25~1000)m3/h,DN200(45~1600)m3/h;1.0级 ...更多 | 2019-06-26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5 | 2018F086-1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旋进旋涡流量计;LUX;DN20(1.2~15)m3/h,DN25(2.5~30)m3/h,DN32(4.5~60)m3/h,DN40(7~100)m3/h,DN50(10~150)m3/h,DN65(20~280)m3/h,DN80(28~400)m3/h,DN100(50~800)m3/h,DN125(100~1500)m3/h,DN150(150~2250)m3/h,DN200(360~3600)m3/h;1.5级 ...更多 | 2019-07-02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6 | (津开税)许变准字(2019)第(15248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19-10-3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 | |
7 | 2016F062-1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电磁热量表;LDH;DN50、DN65、DN80、DN100、DN125、DN150、DN200、DN250;2.0级 ...更多 | 2017-05-27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8 | 2018F107-12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插入式电磁流量计;LDC;DN100(14~140)m3/h,DN125(22~220)m3/h,DN150(32~320)m3/h,DN200(57~570)m3/h,DN250(88~880)m3/h,DN300(130~1300)m3/h,DN350(180~1800)m3/h,DN400(230~2300)m3/h,DN450(290~2900)m3/h,DN500(360~3600)m3/h,DN600(510~5100)m3/h,DN700(700~7000)m3/h;1.5级 ...更多 | 2019-07-02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9 | 空 | -- | 电磁流量计 | -- | -- | 市市场监管委 | |
10 | 20210409111244209966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04-09 11:14:12就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向本机关提出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从事行为,审批类别: 许可,许可有效期:长期有效。,适用范围:全国。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依法对您(贵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请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更多 | 2021-07-19 | 2099-12-3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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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津0112执恢440号 | 申请人 | - | -- |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迅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津0112民初574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更多 | 2023-03-2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402执97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川1402民初404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8-2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1402执972号 | 申请人 | - | --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2018)川1402民初4050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的,应当继续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提供证据证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8-09 |
4 | 其他 | (2017)津0104执21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5-27 |
5 | 其他 | (2017)津0104执21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5-26 |
6 | 合同纠纷 | (2016)津0110民初8288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东丽区路顺达配货中心 | 30960 |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7元,由原告负担。 | 2016-12-20 |
7 | 合同纠纷 | (2016)津0104民初6518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7550 | 一、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7550元;
二、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利息损失(自2015年11月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以欠款5755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8元,由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09 |
8 | 其他 | (2016)津0104民初6516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950 | 一、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5950元;
二、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利息损失(自2015年11月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以欠款2595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9元,由被告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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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2-11-02 | |
2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1-07-2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9-05-31 | |
4 | 其他 | (2018)川1402民初4050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9-12 | |
5 | 其他 | (2018)川1402民初4047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123456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9-1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中珏正奇流量仪表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06-04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04民初5729号 | 其他 |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05-30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津0104民初5729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中珏正奇流量仪表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05-30 | |
9 |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6-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