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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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渝0240民初3850号 | 被告 | 原告: 胡某 被告: A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1317454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某交通事故赔偿款1130000.00元;
二、被告A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某交通事故赔偿款187454.00元;
三、驳回原告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6736.50元,由原告胡某承担20049.50元,由被告A某某承担668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并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 2024-02-26 |
2 | 其他 | (2020)鄂0682执966号 | 被执行人 | - | -- | 查询、冻结被执行人W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的部分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0-27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鄂0625民初221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D某某,L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113590.2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在其承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C某某113590.20元;
二、被告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鉴定费720元;
三、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9元减半收取489.50元,由被告D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56。上诉人也可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给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签收本判决书后,视为已向当事人送达了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 ...更多 | 2018-12-14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鄂0602民初256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X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449.34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合计6988.92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255.02元;
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公司营业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73.28元;
四、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55.02元;
五、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299.34元;
六、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收取150元,由被告X某某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2-05 |
5 | 其他 | (2018)鄂06民终1235号 | 上诉人 | - | 38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70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6-04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鄂0602民初173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Q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27293.26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交强险有责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S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2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S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92077.30元;
二、原告S某某在收到保险公司上述理赔款的同时一次性返还被告Q某某已垫付的医疗费27293.26元;
三、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34元,由被告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27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鄂宜城民三初字第00246号 | 被告 | 被告: 蔚以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121229.68 | 一、原告H某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后所产生的损失共计124839.41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121229.68元(开户行名称:宜城国开城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行号:320528200014,账号:70×××82)。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950元,鉴定费800元,合计1750元,由原告H某某、被告蔚以发各负担8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38。上诉人也可以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给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费。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1-05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鄂樊城民二初字第0044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F某某,G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Y某某,襄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出租汽车公司 | 10339.29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1070.165元;
二、被告Y某某赔偿原告L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647.165元;
三、被告襄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对被告Y某某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原告L某某在取得被告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湖北分公司赔偿款的同时,返还被告F某某垫付款人民币10339.29元;
五、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被告F某某、G某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六、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75元,被告F某某负担100元,被告Y某某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将上诉案件受理费直接交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4-12-17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3)鄂鄂城民初字第0199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Q某某,L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147053.3 | 一、被告平安襄阳公司向原告Z某某支付交强险赔款34,186.00元,商业款赔款11,960.65元,合计46,146.65元。
二、被告Q某某、L某某赔付原告Z某某损失保险责任不足部分1,977.85元,鉴于被告Q某某、L某某已支付27,380.00元,超额赔付25,402.15元,故被告Q某某、L某某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一、二项,被告平安财保鄂州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保险赔款20,744.50元,支付被告L某某保险赔款25,402.15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00元,由原告Z某某承担1,096.00元,由被告Q某某、L某某承担1204.00元(此款原告Z某某已预交,待本判决生效后,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本市,请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现金交费手续,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送交本院。外埠当事人交费可通过转账或汇款,收款单位:鄂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420××61,请在汇款用途上注明"法院诉讼费"字样,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本院,传真号为:0711-3357122。 ...更多 | 2014-03-11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鄂谷城民三初字笫0000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G某某 被告: L某某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谷城县委办公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268804.9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8000元,伤残死亡赔偿金59634.8元(含伤残赔偿金41680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误工费9680元、护理费5434.8元、交通费840元、)。在机动车商业笫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L某某30123.7元(其中:医疗费21443.7元、后期治疗费7000元、伙食补助费1680元)。共计:97758.5元。
二、原告L某某鉴定费1560元,由被告L某某甲赔偿,与被告L某某甲垫付的29135.2元相抵后原告L某某应返还被告L某某甲垫付的医疗费27575.2元。
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G某某医疗费2000元,伤残死亡赔偿金851.5元(其中:误工费328元、护理费323.5元、交通费200元、);财产损失1800元。在机动车商业笫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G某某1791.5元(其中:医疗费1691.5元、伙食补助费100元)。共计:6443元。G某某获得保险公司赔款后返还被告L某某甲垫付的医疗费3691.5元。
四、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0元,由四原告共同负担3000元,被告L某某甲负担1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应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000元,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万山支行。帐号×××××38。上诉人也可以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至本院或直接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4-01-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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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华商(深圳)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D某某、Z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W某某、W某某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T某某 | 谷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5 | 裁判文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C某某、C某某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6 | 裁判文书 | 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 | L某某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华商(深圳)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W某某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Z某某 | 南漳县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10 | 送达公告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芜湖林安商贸物流园有限公司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2023-12-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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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15民初749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被告: X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6-13 | |
2 | -- | (2024)川0105民初549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国际业务营业部 被告: H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3 | -- | (2024)鄂0923民初549号 | 被告 | 原告: 内乡县鑫淼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伟天通讯技术有限公司,T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4 | -- | (2024)鄂0923民初549号 | 被告 | 原告: 内乡县鑫淼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伟天通讯技术有限公司,T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S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6 | -- | (2023)桂1031民初366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Y某某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流支公司六靖营销服务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Z某某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7 | -- | (2024)苏0481民初96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8 | -- | (2024)浙0604民初75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L某某,襄阳市优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2024-02-26 | |
9 | -- | (2024)沪0117民初80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M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10 | -- | (2024)沪0117民初80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M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