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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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902652307 | 21902652307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3D;法定代表人:万野;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2019-01-24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2106406517 | 22106406517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3D;法定代表人:万野;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2021-10-21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440301001012015102013013 | 440301001012015102013013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3D;法定代表人:万野;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2015-10-20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22004252665 | 22004252665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3D;法定代表人:万野;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2020-04-14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22106648797 | 22106648797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3D;法定代表人:万野;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2021-12-28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22105996413 | 22105996413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3D;法定代表人:万野;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2021-06-25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2016]第84822036号 | --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br>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288号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A506<br>法定代表人:万野<br>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21802333952 | 21802333952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3D;法定代表人:万野;成立日期:2015-10-20 ...更多 | 2018-12-05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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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606民初533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Y某某 | -- | 准许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7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对于原告多缴纳的诉讼费1232.96元,由原告自行向法院申请退回。 ...更多 | 2023-03-27 |
2 | 劳动争议 | (2021)粤0304执97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4937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14 |
3 | 劳动争议 | (2020)粤0304民初54937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23432.63 | 一、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W某某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2022.99元;
二、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W某某提成工资1365.64元;
三、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W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9794元;
四、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W某某报销款250元;
五、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为被告W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驳回原告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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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2020)粤0304民初54937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2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2020)粤0304民初54937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汇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