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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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浙1024民初679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台州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 | 1229432.5 | 一、被告浙江台州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各项损失1229432.5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590元,被告浙江台州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5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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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7)浙1024民初679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台州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18-03-23 | |
2 | -- | (2017)浙1024民初679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台州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18-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