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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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3月30日09时07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板桥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杭州临安如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土方施工的临政储出(2021)11号地块,具体位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平峰山,在土建施工中,因过水槽东侧基坑水满溢,溢出的泥浆水顺着沟渠,从工地北侧围挡排出工地,排出的泥浆水容量不好测量。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涉嫌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更多 |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临安如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临政储出【2021】11号地块内土方施工,2022年03月30日上午,当事人施工工地内洗车过水池沉淀池内泥浆水溢出,通过工地北侧围挡排出工地,造成泥浆水直接经过排水沟排入青山湖库区,造成库区内水污染,面积无法测量。我局执法队员于2022年03月30日09时07分发现有污水排出后,向当事人开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临综执责改字〔2022〕第0000728号),当事人现场予以整改。当事人上述行为属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22年04月24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杭临综执【2022】罚先告字第12-0015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书面放弃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对当事人杭州临安如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更多 | 4500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04-25 | 杭临综执罚决字〔2022〕第12-001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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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185190404104724187 | 营业执照 | 关于杭州临安如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 2019-04-04 | 2099-12-31 |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