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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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刘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丁红偿还借款本金647500元及利息(以647500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丁红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由被告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刘辉负担4995元,原告丁红负担40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23-01-09 | 〔2021〕皖0811民初3415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16 | -- | |
3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4-22 | --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按照(2016)皖0803民初1024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 | -- |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2017-05-02 | 〔2016〕皖0803民初102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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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16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04-22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17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8-08-01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8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8-08-01 | 安庆市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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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皖0811执53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皖0811民初341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4-18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皖0811民初341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647500 | 一、被告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D某某偿还借款本金647500元及利息(以647500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由被告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负担4995元,原告D某某负担40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6 |
3 | 合同纠纷 | (2021)皖0803执恢21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17 |
4 | 其他 | (2020)皖0811执恢47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12 |
5 | 追偿权纠纷 | (2020)皖0803执恢13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23 |
6 | 追偿权纠纷 | (2020)皖0803执恢6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5-25 |
7 | 其他 | (2019)皖0825执13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2018)皖0825民初237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2-11 |
8 | 合同纠纷 | (2019)皖0811执恢21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9-11 |
9 | 其他 | (2019)皖0803执恢110号 | 被执行人 | - | 1013800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101380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车辆及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3-03 |
10 | 合同纠纷 | (2018)皖0825民初2379号 | 其他 | - | -- | -- | 2018-10-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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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L某某、L某某、Q某某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9-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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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皖0811民初341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L某某,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21-11-30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1)皖0811民再126号 | 被申请人 | -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21-11-11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皖0811民初841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H某某,安庆国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W某某,L某某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17-01-20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6)皖0811民初2703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新昌百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红东方贸易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17-01-13 | |
5 | 保证合同纠纷 | (2015)宜秀民二初字第0070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C某某,L某某,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16-04-18 | |
6 | 保证合同纠纷 | (2015)宜秀民二初字第0070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C某某,L某某,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16-03-16 | |
7 | 追偿权纠纷 | (2015)宜秀民二初字第00191号 | 被告 | 原告: 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庆国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Q某某,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L某某,安庆市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H某某,W某某 |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15-09-23 | |
8 | 追偿权纠纷 | (2015)宜秀民二初字第00193号 | 被告 | 原告: 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L某某,L某某,L某某,安庆市万豚交通建材有限公司,W某某,安庆国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Q某某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2015-09-21 | |
9 | 追偿权纠纷 | (2015)观民二初字第00027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兴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春潮商贸有限公司,安庆明发食品有限公司,安庆市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W某某,Z某某,P某某,W某某,W某某,H某某,W某某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 2015-09-15 | |
10 | -- | (2014)宜民二初字第00254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新昌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安庆国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安庆中辰商贸有限公司,S某某,安庆鑫驰汽贸有限公司,安庆市旭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万家旺工贸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