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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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4-03-12 | 注册资金变更 | 641万元 | 1125万元 |
2 | 2012-03-14 | 其他变更 | 长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2010-03-16 | 经营范围变更 | 均衡企业负担,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职工伤残劳动鉴定。 |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农保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各项保险的申报、登记、变更、转保、退保,提供以上保险的各项业务服务;编制上述各项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协助地税等部门做好各项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生活费的核定、拨付和社会化发放工作和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的审核支付;负责保险基金的管理、运用,处理各项业务,建立和管理各项保险个人帐户;负责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确认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