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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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122号)要求,我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经查,你单位的企业净资产等主要指标不满足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标准要求 ...更多 | 责令你单位在本通知公告后四十日内,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以不合格的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本机关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更多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5-24 | 苏建(建管)改字〔2023〕年(140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