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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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3-08-28 | 〔2023〕川1102民初2436号 | |
2 | 存在以虚构劳动关系的手段,在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为马*华(身份证号码:4402231988*******3)在我市办理登记、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的行为,涉案金额7159.84元。 ...更多 | 按涉案金额1倍处以罚款7159.84元。 | 7160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7-15 | 中人社监字〔2022〕第00251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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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川1102执2878号 | 2023-08-28 | (2023)川1102民初2436号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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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50424 | (2024)粤2071执恢4373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4-05-16 |
2 | 8293053 | (2024)粤2071执恢4371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4-05-16 |
3 | 10150269 | (2023)粤20执1189号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5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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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42000001640384 | 空 |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07-12 | 2099-12-31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2000004128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变更事项:住所变更,变更前内容:中山市民众镇沿江村锦江路沿江段85号之二,变更后内容:中山市民众镇浪网行政村阳光大道136号中山保税物流中心综合办公楼1312-1314室; ...更多 | 2020-01-07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中山民众税)许准字﹝2020﹞第(153)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8-2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民众税务分局 | |
4 | (中山民众税)许变准字﹝2020﹞第(3)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10-22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民众税务分局 | |
5 | (粤税)许准字﹝2022﹞第(55)号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2022-08-1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
6 | (粤中)登字﹝2022﹞第44200012200052633号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蔡德志,变更后内容:姚习文; | 2022-04-08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2000617029 |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 变更事项:负责人变更,变更前内容:姚习文,变更后内容:蔡德志; | 2020-09-21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空 | 空 |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07-12 | 2099-12-31 |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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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粤2071民初35186号 | 被告 | 被告: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753094.16 | 一、被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支付货款7665094.16元;
二、被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以9665094.16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止;以7665094.16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
三、被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支付律师费用88000元;
四、被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确认反诉被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存在违约行为;
七、反诉被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按《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编号:MZY-XFRM-CLCGHT2020009)中第9.2.3条约定向反诉原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交付相关技术资料报告原件;
八、反诉被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反诉原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开具剩余未开票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74568元(案件受理费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已预交87602元,本院予以退回1303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79568元,由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负担6324元,被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有限公司、被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3244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向本院缴纳。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反诉原告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反诉被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05 |
2 | -- | (2023)粤2071财保33号 | 被申请人 | - | 10373688.76 |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相当于10373688.76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广东粤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2-06 |
3 | -- | (2023)粤2071民初1087号 | 被申请人 | - | 6116149.33 | 对被申请人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6116149.33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1-1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1民初35186号 | 被申请人 | - | 10966845.96 | 对被申请人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10966845.96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11-08 |
5 | 其他 | (2021)粤2071民初38854号 | 被申请人 | - | 3690000 | 对被申请人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369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7-0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1民初6658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4777489.87 | 解除本院(2022)粤2071民初6658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4777489.87元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4-1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1民初7097号 | 被申请人 | - | 2822147.74 | 对被申请人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2822147.74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3-01 |
8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粤2071民初393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S某某 被告: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L某某、S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12-10 |
9 | 其他 | (2021)粤20民终8468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356元(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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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2071民初2701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力霸起重搬运有限公司 被告: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2 | -- | (2024)粤20民终189号 | 上诉人 | -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5 | |
3 | -- | (2023)粤2071民初3252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东区客嘉酒类商行 被告: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Z某某,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3-11-27 | |
4 | 其他 | (2023)粤20民终5310号 | 被上诉人 | -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5 | 其他 | (2023)粤20民终6971号 | 被上诉人 | -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5 | |
6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粤20民终5310号 | 被上诉人 | -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1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粤2071民初108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顺景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3-04-14 | |
8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2)粤2071民初2475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粤2071民初4058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S某某 被告: 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3-02-01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粤2071民初2764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长沙金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梓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2-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