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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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未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 | 200000 | 南昌市城市管理局 | 2021-12-29 | 洪城管罚直五字〔2021〕0802001号 | |
2 | 现场屋面保温找坡层使用水泥膨胀珍珠岩(住建部公告1338号将该材料列入禁止使用目录) | 已下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 -- |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8-12-19 | 洪建发〔2018〕17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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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城审)路挖字第126号 | 道路开挖许可证 | 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自来水管线开挖 | 2024-05-14 | 2024-05-23 | 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2 | (湖城审)路挖字第125号 | 道路开挖许可证 | 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临时出入口 | 2024-05-14 | 2024-05-23 | 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3 | 洪住建证字﹝2024﹞第20号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地名命名、更名 | 2024-04-25 | 2099-04-25 |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洪住建证字﹝2024﹞第21号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地名命名、更名 | 2024-04-25 | 2099-04-25 |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南行审)雷审字﹝2020﹞第004号 |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 2020-03-26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6 | 南行审消审﹝2020﹞第18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2020-04-17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7 | ﹝2020﹞009(装)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0-07-29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8 | 新建质监字2020第085/087号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 2020-05-09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9 | 南行审投资投字﹝2020﹞135号 |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含招标事项核准) |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含招标事项核准) | 2020-04-23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10 | 湾发改投字(2020)29号 | 29关于下泽路(青松街至梅岭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 29关于下泽路(青松街至梅岭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 2020-06-10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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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赣0111民初434号 | 原告 | 原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78727.01 | 一、确认2020年9月4日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21年1月9日解除;二、江西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578727.01元;三、驳回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9588元,由江西秦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04 |
2 | 合同纠纷 | (2020)赣01民终3261号 | 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W某某、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预交100元),由W某某负担50元,退回W某某50元,由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0元,退回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18 |
3 | 合同纠纷 | (2020)赣01民终2049号 | 被上诉人 | - | 4439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959元(江西省广硕建设有限公司已预缴7959元),由江西省广硕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27 |
4 | 合同纠纷 | (2020)赣0111民初148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69.34 | 一、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W某某办理关于南昌市青山湖区***道**号城东**适用房小区(**花园)**栋**单元**室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W某某违约金1369.34元;
三、驳回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9 |
5 | 合同纠纷 | (2020)赣0111民初492号 | 原告 | 原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广硕建设有限公司 | 443944.47 | 一、被告江西省广硕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配合原告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青山湖大道城镇居民拆迁安置小区房建工程项下应其完成的相关竣工验收事项;
二、被告江西省广硕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43944.47元;
三、驳回原告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137元,由原告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1762元,被告江西省广硕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3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0 |
6 | 其他 | (2019)赣0111民初940号 | 原告 | 原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95280 | 一、Q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搬离青山湖昌东大道××号××小区××号楼××室(面积140.32㎡),并腾空店面交还给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Q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以140.32平方米为基数,按照10.9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从2014年6月计算至Q某某实际搬离时止);
三、驳回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91元,由Q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08 |
7 | 其他 | (2019)赣0111民初941号 | 原告 | 原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5200 | 一、柒茶花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搬离青山湖昌东大道××号××小区(城东花园)××号楼××室(面积140.22㎡),并腾空店面交还给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柒茶花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占有使用费(以140.22平方米为基数,按照10.9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从2014年8月计算至柒茶花实际搬离时止);
三、驳回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90元,由柒茶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08 |
8 | 其他 | (2018)赣0111执683号 | 申请人 | - | 41000 | 冻结、扣划Q某某、Y某某存款及收入人民币4.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6-28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7)赣0111民初14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Z某某 | 74638.6 | 一、被告Z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赔偿款74638.6元给原告L某某;
二、被告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059元,鉴定费2800元,共计8859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Z某某、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5430元,原告自行承担342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16 |
10 | 其他 | (2018)赣0111民初448号 | 原告 | 原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Y某某,M某某 | 36652 | 一、Q某某、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青山湖区××大道×××城东××××小区(×××花园)××栋×××室(面积74.80平方)搬出,并腾空店面交还给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Q某某、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金人民币36652元(按月租金10元/月平方米暂自2014年1月1日计算至2018年1月31日止共计49个月),从2018年2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租金按10元/月平方米计算;
三、驳回南昌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8元,由Q某某、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4-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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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D某某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山湖区分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3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W某某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8-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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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111民初162号 | 其他 | 原告: 江西天润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2 | -- | (2023)赣0111民初6622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天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赣0111民初4340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L某某,W某某,D某某,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9-21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赣0111民初52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昌建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赣0111民初52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昌建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赣0111民初571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昌通源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1-09 | |
7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赣0111民初356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X某某 被告: 南昌景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4-08 | |
8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赣0111民初356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X某某 被告: 南昌景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4-02 | |
9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赣0111民初356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X某某 被告: 南昌景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3-30 | |
10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赣0111民初356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X某某 被告: 南昌景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2-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