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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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涉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件 ...更多 | 责令三日内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 20000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2022-06-29 | 京环境监察罚字〔2022〕98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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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4230509006718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不审查 | 2023-05-16 | 2026-05-15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j1000073085804 | -- | 变更 | -- | 2038-08-03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
3 | 91110111678781189N | 营业执照 | 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2008-08-04 | 2038-08-03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 |
4 | 0014191225000061 | 0014191225000061 | 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告知承诺制申请市政工程三级、建筑工程三级) | 2020-01-17 | 2025-01-16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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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京0111民初13687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泰瑞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436600 | 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京泰瑞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费用436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49元,由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20 |
2 | 合同纠纷 | (2022)京02民终1375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532元,由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1-24 |
3 | 合同纠纷 | (2022)京0111民初655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泰瑞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873200 | 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北京泰瑞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二季度运输费8732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84元,由北京泰瑞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118元(已交纳),由北京华禹清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266元(于判决生效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