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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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鄂0606执异36号 | 申请人 | - | -- | 一、变更第三人L某某、R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第三人L某某、R某某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襄阳象仔菜鸟饮食有限公司应履行的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606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1-03-18 |
2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0)鄂0606执301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28 |
3 | 合同纠纷 | (2019)鄂0606执422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5-29 |
4 | 合同纠纷 | (2020)鄂06执复27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复议申请,维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606执异282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5-12 |
5 | 其他 | (2019)鄂0606民初1687号 | 原告 | 原告: 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被告: 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65215 | 一、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影视文化产业承包经营协议》于2018年10月30日解除;
二、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2年7月26日签订的《影视文化产业承包补充协议》和2016年10月25日签订的《影视文化产业承包补充协议》均于2019年4月12日解除;
三、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28日的承包费565215元,2019年2月28日之后的承包费继续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为止;
四、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元;
五、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返还位于襄阳市樊城区XXXX号的房屋二、三、四层及一层的两个电梯间(双向电梯及直行电梯)、风尚BABY店、骆记栗大大店、心采鲜花店、COCO奶茶店、消防楼梯。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52元,由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3 |
6 | 合同纠纷 | (2019)鄂0606执异282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11-18 |
7 | 其他 | (2019)鄂0606民初1687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被告: 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 2019-08-15 |
8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鄂0602执异99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襄阳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19-08-13 |
9 | 合同纠纷 | (2019鄂06民终2257号 | 被上诉人 | - | 1194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89元,由象仔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01 |
10 | 其他 | (2019)鄂0606民初1639号 | 原告 | 原告: 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被告: 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2000 | 一、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形成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于2019年4月11日解除;
二、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将承租使用的位于樊城区长征路2号的门面房一间(原干洗店)腾退给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三、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的房屋租金12000元;
四、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房屋腾退完毕交付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时,同时向原告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2019年4月11日至腾退交付房屋时的房屋租金(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
上述被告应履行的义务,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如果逾期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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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12-2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襄阳宏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9-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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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2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鄂06民终2257号 | 被告 | 原告: 襄阳象仔菜鸟饮食有限公司 被告: 襄阳市兴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