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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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 2022-03-01 | 荔二分税简罚〔2022〕12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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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22 | 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0-03-27 | 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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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22722MA6EE1BL1C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17-11-16 | 2037-11-15 | 黔南州荔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荔一分税﹞许准字﹝2019﹞第﹝35311﹞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19-10-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 |
3 | ﹝荔一分税﹞许准字﹝2019﹞第﹝35312﹞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19-10-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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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川0704执1174号 | 被执行人 | - | 45934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贵州六盘水滕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贵州六盘水滕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其他单位的存款、收入45934元(执行费58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6-0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7民终457号 | 上诉人 | - | 594195.08 | 一、维持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2020)川0704民初372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被告贵州六盘水滕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对被告贵州六盘水滕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支付不能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撤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2020)川0704民初372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被告贵州六盘水滕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91984.27元,并支付违约金9839.68元、代理费45273.59元”;
三、贵州六盘水滕达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荔波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91984.27元,并支付违约金9839.68元、代理费45273.5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5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06元,全部由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