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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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杨兴平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返还安徽诚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00000元;二、驳回安徽诚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00,由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杨兴平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萧县人民法院 | 2022-08-09 | 〔2022〕皖1322民初142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解除原告宿州开元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于2020年6月3日签订的《门窗供货、安装合同》。二、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宿州开元门窗有限公司保证金16万元、支付违约金1万元,合计17万元。三、驳回原告宿州开元门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宿州开元门窗有限公司负担322元,由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82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当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和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及财产报告条款。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150 | 萧县人民法院 | 2022-07-21 | 〔2022〕皖1322民初3128号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5 | --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见法律文书 | --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2-23 | 〔2020〕鲁0214民初16221号 | |
5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一、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金山、裴廷余、王顺清保证金45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450000元为本金,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金山、裴廷余、王顺清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25元,由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苍梧支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更多 | --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2022-01-05 | 〔2021〕苏0723民初2321号 | |
6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10-27 | -- | |
7 | 被执行人 | -- | -- | 临城县人民法院 | 2021-05-20 | --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3-31 | 〔2020〕皖0504执1352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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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05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1-10-27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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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2)苏0723执41号 | 2022-01-05 | (2021)苏0723民初2321号 | 灌云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鲁1725执恢169号 | 2021-04-20 | (2019)鲁1725民初7196号 | 郓城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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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29108 | (2024)苏0724执1433号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4-05-15 |
2 | 1017836 | (2024)鲁0891执69号 |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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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919902﹞公司补﹝换﹞照﹝2020﹞第08100001号 | 公司补(换)照 | 公司补(换)照 | 2015-09-23 | 2099-12-31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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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526执217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鲁1526执217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1-17 |
2 | -- | (2023)鲁1521民初5357号 | 被告 | 原告: 李某某,李某某1 被告: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 | 329554.05 | 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某、李某某1保证金30000元。
二、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某、李某某1经济损失299554.05元。
三、驳回原告李某某、李某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25元、鉴定费10000元,由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12-28 |
3 | 其他 | (2022)京0119民初2995号 | 第三人 | 原告: 北京有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Q某某,D某某 | 300000 | 一、Z某某、Q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北京有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介费30万元;二、驳回北京有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0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Z某某、Q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0 |
4 | 其他 | (2022)苏0324执420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2022)苏0324执4204号案件的执行。如被执行人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内,可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2-1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1312执异108号 | 第三人 | - | -- | 追加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临沂市吉辉贸易有限公司履行(2021)鲁1312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11-25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鲁1083执异97号 | 第三人 | - | -- | 追加第三人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2022)鲁1083民初932号民事调解书的被执行人,对本案被执行人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11-14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13民终240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一审案件受理费6150元,财产保全费4770元,合计10920元,由沭阳县瑞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4770元,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1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300元,财产保全费4520元,合计16820元,由沭阳县瑞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12300元,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52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1-01 |
8 | 劳动争议 | (2022)京0108执533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继续履行本案的法律义务。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鲁0112执230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8-18 |
10 | 合同纠纷 | (2021)京0118民初1294号 | 被告 | 原告: 保定市满城区腾达施工队 被告: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不老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383180 | 一、被告F某某、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共同给付原告保定市满城区腾达施工队工程款三十八万三千一百八十元。二、被告北京不老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F某某本案所涉工程价款范围内就被告F某某对原告保定市满城区腾达施工队所负前述义务承担给付责任。三、驳回原告保定市满城区腾达施工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七千零四十八元(系原告保定市满城区腾达施工队预交),由被告F某某、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不老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一千一百二十元(系原告保定市满城区腾达施工队预交),由被告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四百三十元,由被告北京不老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六百九十元,均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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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G某某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2 | 裁判文书 | 中介合同纠纷 |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菜大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D某某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3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中介合同纠纷 | D某某、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菜大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2023-04-02 | |
4 | 裁判文书 | 中介合同纠纷 | D某某、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菜大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2022-12-25 | |
5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2-12-04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中介合同纠纷 | D某某、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北菜大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2022-10-11 | |
7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北京不老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9-08 | |
8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北京不老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7-31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22-06-14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北京不老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2021-12-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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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1322民初17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G某某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山东九坤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3 | -- | (2023)苏0302民初7908号 | 被告 | 原告: 鼓楼区坤鑫建材经营部 被告: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G某某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4 | -- | (2024)苏1322民初17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G某某 | 沭阳县人民法院 | 2024-02-29 | |
5 | -- | (2023)苏0302民初7908号 | 被告 | 原告: 鼓楼区坤鑫建材经营部 被告: 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G某某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6 | -- | (2023)苏0724民初7116号 | 被告 | 原告: 灌南县港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4-01-15 | |
7 | -- | (2023)苏0724民初7116号 | 被告 | 原告: 灌南县港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3-12-28 | |
8 | -- | (2023)鲁1521民初535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阳谷祥宏置业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9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苏0311民初1261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G某某,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2023-11-29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鲁1521民初535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阳谷祥宏置业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航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分公司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2023-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