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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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10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6 | --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各项赔偿共计99659.84元。 | -- | 青县人民法院 | 2021-05-01 | 青劳人仲案〔2020〕第54号 | |
4 | 被执行人 | -- | -- | 青县人民法院 | 2021-05-01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6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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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3-07-10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06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0-07-06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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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沧青县国税征收分局许变更准﹝2016﹞455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6-12-23 | 2099-12-31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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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冀0922执74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更多 | 2020-10-27 |
2 | 合同纠纷 | (2020)冀09民终2122号 | 被上诉人 | - | 115000 | 本案按上诉人沧州星彩商贸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600元,减半收取1300元,由上诉人沧州星彩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4-26 |
3 | 合同纠纷 | (2020)冀09民终1298号 | 被上诉人 | - | 161368.2 | 一、撤销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2019)冀0922民初3670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青县槿丝毛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被上诉人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加工费161368.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20元、保全费19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00元,共计7240元,由上诉人青县槿丝毛刷厂负担4227元,由被上诉人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负担301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3-07 |
4 | 合同纠纷 | (2019)冀0922民初3670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青县槿丝毛刷厂 | 276368.2 | 被告青县槿丝毛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加工费276368.2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720元,保全费1920元,以上共计4640元,由被告青县槿丝毛刷厂负担。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4 |
5 | 合同纠纷 | (2019)冀0922民初3669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星彩商贸有限公司 | 261339.74 | 被告沧州星彩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加工费261339.74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810元,保全费1870元,以上共计4680元,由被告沧州星彩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4 |
6 | 合同纠纷 | (2019)冀0922民初3669号 | 申请人 | - | 27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沧州星彩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7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财产权。
案件保全费1870元,由申请人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0-30 |
7 | 合同纠纷 | (2019)冀0922民初3670号 | 申请人 | - | 280000 | 冻结被申请人青县槿丝毛刷厂、被申请人X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28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财产权。
案件保全费1920元,由申请人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0-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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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冀0922民初2215号 | 被告 | 原告: 青县清州镇耿官屯村民委员会 被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青县人民法院 | 2023-08-15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冀0922民初180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 被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青县人民法院 | 2021-06-24 | |
3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 被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 | 2021-06-24 | |
4 | 其他 | (2020)冀0903行初8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3-16 | |
5 | 其他 | (2020)冀0903行初8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2-04 | |
6 | 其他 | (2020)冀0903行初8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C某某 被告: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案。,Z某某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2-04 | |
7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2-04 | |
8 | 加工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沧州星彩商贸有限公司 | 青县人民法院 | 2019-12-23 | |
9 | 加工合同纠纷 | (2019)冀0922民初3670号 | 原告 | 原告: 沧州泰一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青县槿丝毛刷厂 | 青县人民法院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