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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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案 | 罚款 | 1000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1-11-01 | 宁综法栖〔2021〕061101号 | |
2 | 2020年7月6日14时45分,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顶山街道浦珠中路北侧新区2019G07项目工地生活区未履行分类投放责任人其他义务,逾期不改正 ...更多 | 罚款 | -- | 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08-13 | (宁新)综法处决字〔2020〕01110011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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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12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12-14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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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国税 许受 〔2016〕 600585 号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2 月n 0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2 月n 0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2 | 江国税 许受 〔2016〕 600231 号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1 月n 2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1 月n 2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3 | (01210185-1)公司变更[2017]第11240046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2042-08-13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江国税 许准 〔2016〕 600237 号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1 月n 2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1 月n 2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5 | ﹝01210185-1﹞公司﹝2020﹞第11120008号 | 公司 | 公司 | 2012-08-14 | 2042-08-13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江国税 许变更准 〔2016〕 600107 号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2 月n 0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2 月n 0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
7 | (01210077-1)公司变更[2016]第12210013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2042-08-13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01210185-1)公司变更[2018]第01150047号 | -- | 企业名称: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2042-08-13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空 | -- | 你(单位)于 2016 年n 12 月n 07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6 年n 12 月n 07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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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15民初52818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焱来实业有限公司 | 3638965.92 | 一、被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焱来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票据款1819482.96元;
二、被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焱来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利息【以票据款1819482.96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8日起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266元,由被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焱来实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更多 | 2023-08-30 |
2 | -- | (2022)京0113执949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京0113民初842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有权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之义务。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5-30 |
3 | -- | (2023)鲁0116执7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19 |
4 | 票据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7439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鈤鑫建材有限公司,苏州飞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焱来实业有限公司,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3-08 |
5 | 票据纠纷 | (2022)沪0117民初14831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万和装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富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安县万通数码经营部 | 1134436.75 | 一、被告青岛万和装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富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安县万通数码经营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票据款1,134,436.75元;二、被告青岛万和装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富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安县万通数码经营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利息(以1,134,436.75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16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诉讼费15,722元,由被告青岛万和装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富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安县万通数码经营部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更多 | 2023-02-14 |
6 | 票据纠纷 | (2022)沪0117民初14831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青岛万和装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富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海安县万通数码经营部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G某某独任审理。 | 2022-12-01 |
7 | 票据纠纷 | (2022)沪0116民初3479号之四 | 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海门市博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由飞贸
易有限公司、南京昊沃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10-13 |
8 | 票据纠纷 | (2022)沪0115民初31539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湘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 | 521994.1 | 被告上海湘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票据款项人民币521,994.10元以及自2022年1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人民币521,994.1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025元,公告费人民币560元,由被告上海湘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更多 | 2022-10-09 |
9 | 票据纠纷 | (2022)京74民终116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9-27 |
10 | 票据纠纷 | (2022)鲁0116民初6075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万和中盛幕墙有限公司 | 500000 | 一、被告山东万和中盛幕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438元,由被告山东万和中盛幕墙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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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4-02-07 | |
2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无锡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丞菡(上海)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京深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2024-01-1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潘胜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双华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五利建设工程咨询室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无锡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丞菡(上海)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京深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5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8-06 | |
6 | 送达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平邑兴民石材装饰有限公司,重庆鑫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斯帝康科技有限公司,通山鹏富石材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3-07-30 | |
7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深圳市得丽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富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文兑商贸有限公司,镇江优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海安县万通数码经营部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7-09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扬州鸿钧金属有限公司、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扬州德企建材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9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上海在存实业有限公司,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得丽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富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重庆永利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恒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南通有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3-04-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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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114民初11036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旭广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辰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2 | -- | (2023)苏0115民初1692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潘胜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双华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五利建设工程咨询室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
3 | -- | (2023)苏0114民初11036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旭广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辰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4 | -- | (2023)苏0115民初2163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1-18 | |
5 | -- | (2023)苏01民终16828号 | 被上诉人 | -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6 | -- | (2023)苏01民终16828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7 | -- | (2023)苏0613民初7997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渭南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骅忆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8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苏0115民初1692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徐州御嘉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潘胜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双华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五利建设工程咨询室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3-11-16 | |
9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陕01民终19349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中机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海安县万通数码经营部,陕西新意达建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汉中尧柏磊金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奉天泽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双鑫建材有限公司,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1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3)苏0213民初7626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永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艺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通毕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深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无锡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丞菡(上海)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2023-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