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陈维超
91520103322442127M
5000万元人民币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号裕华市西商场4层275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5条,开庭公告3条,被执行人1条。展开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1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被执行人 1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15280000
(2023)黔2725执恢850号
瓮安县人民法院
2023-11-10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1)黔27执223号
被执行人
-
45185000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格泰酒店有限公司、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C某某、W某某银行存款45000000元及相关利息,律师代理费50000元,违约金135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80841.44元,执行费83860元等。 二、如被执行人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格泰酒店有限公司、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C某某、W某某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1-04-14
2
合同纠纷
(2020)黔27财保120号
被申请人
-
--
查封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位于瓮安县房产及车位9套(产权证号:黔(2016)瓮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014、0002015、0002016、0002017、0002018、0002019、0002020、0002021、0002013号),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1-01-18
3
合同纠纷
(2020)黔27民初106号
被告
原告:
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格泰酒店有限公司,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陈某超,陈某方,L某某,W某某
45185000
一、被告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四千五百万元(¥4500万元)及相应利息(从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期间按8.3124‰/月利率计算;从2021年12月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12.4686‰利率于还款时另行计算,利随本清); 二、被告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十三万五千元(¥13.5万元); 三、被告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五万元(¥50000.00元); 四、被告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位于瓮安县的黔(2016)瓮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013、0002014、0002015、0002016、0002017、0002018、0002019、0002020、0002021抵押房屋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被告贵州省瓮安县瓮安格泰酒店有限公司、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L某某、C某某超、C某某方、W某某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债务在被告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判决第四项抵押财产偿还后不能清偿的部份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六、驳回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0841.44元,由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1-04
4
其他
(2019)黔03执复83号
第三人
-
--
准许复议申请人G某某、G某某、G某某、H某某、贵州湄潭金土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复议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2019-11-03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9)黔0328执异14号
第三人
-
--
一、追加第三人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G某某、G某某、G某某、Z某某、H某某为被执行人; 二、驳回异议申请人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2019-09-24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黔27民初106号
被告
原告:
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格泰酒店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黔27民初106号
被告
原告:
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格泰酒店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黔27民初106号
被告
原告:
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贵州汉德盛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瓮安县格泰酒店有限公司,L某某,W某某,贵州亿伦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30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