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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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鄂0691民初189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襄阳大长江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6688571.43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310元,依法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4 |
2 | 其他 | (2018)京0102行初324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湖北省财政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0000 | 一、撤销被告湖北省财政厅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
二、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财复议﹝2018﹞55号)。
三、责令被告湖北省财政厅于本判决生效后法定期限内对原告L某某提出的投诉举报事项重新作出处理。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被告湖北省财政厅、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