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 罚款 | -- |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 | 2024-05-22 | 苏宁栖城执罚决202462号 | |
2 | 南京阳搏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2022年6月18日20时4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立、陈向昌巡查至六合区龙池街道龙中西路中国石化加油站西侧时发现,南京阳搏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号为苏AUG937轻型箱式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涉嫌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经查明,你单位私自将江宁区麒麟门平家岗村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滁州全椒县杨常村,属于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宁城法六〔2022〕785275号),责令你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开具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宁城法六〔2022〕106698号),对你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轻型箱式货车1辆)予以扣押。经后续查明,你单位的行为属于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我局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2年6月18日制作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1份; 2.2022年6月18日现场拍摄的照片2张; 3.2022年6月18日开具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 4.2022年7月13日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 5.你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各1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建设、施工或者运输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设单位应当与有关主管部门、施工和运输与单位分别签订市容环境卫生和安全运输责任书。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我局于2022年7月15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当场以书面的形式承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依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行为的,可以中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行:(三)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对个人处以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运输建筑垃圾未随车携带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的,对车辆驾驶人员处以一百元罚款。根据《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鉴于你单位的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严重。本机关现责令你单位自行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请你单位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处罚决定书到交通银行(地址: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六合市民中心)按照南京市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备注的缴款方式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地址: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区信访局1楼),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依法将该处罚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进行归集。 ...更多 | 20000 | 六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2-07-15 | 宁城法六〔2022〕02008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91320113302326057U | -- | 公司设立 | -- | 2099-12-31 |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财会服务合同纠纷 | (2017)苏0111民初7669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国清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阳搏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浦口分公司,南京阳搏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17-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