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注销 长三角华东
沈军
91330101735248808G
500万元人民币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通宇路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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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89

法院公告 7

开庭公告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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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
其他
案件名称: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定备案案违法事实和违则:2021年8月6日9时25分,我局米市巷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所属的壹辆车牌号为浙ATA518的出租客运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拱墅区文晖路448号前路段,该车车身后侧设置有商业广告,涉嫌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未按照规定备案。执法人员示停车辆,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公务后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车广告设置在车身后侧,广告为贴纸,广告内容为“铭品装饰,BOSCH,博世家电,战略合作伙伴”等,经测量,车身广告面积共计零点肆肆平方米平方米(长1.1米*宽0.4米)。当事人未能出示该广告的备案手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处罚种类:其他处罚依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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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09-07
杭拱综执〔2021〕不罚决字第01-0144号
2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案件
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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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23
杭经开人社监罚字〔2019〕0001号

裁判文书 89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甘0523执恢171号
申请人
-
--
(2023)甘0523执恢171号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本案执行费2852元,由被执行人张某负担。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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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2
其他
(2021)浙0114执535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本院(2021)浙0114执535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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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
3
--
(2021)浙0102民初11269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区支公司
--
本案按撤诉处理
2021-12-24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14民初4430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J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5250
一、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停运损失5250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元(已减半),由原告H某某负担16元,由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负担16元。原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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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91执19号
申请人
-
--
--
2021-01-15
6
其他
(2020)浙0191执2150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本院(2020)浙0191执2150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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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浙0191民初2415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C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243742.95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T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223157.84元; 二、被告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T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20585.11元; 三、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31元,由原告T某某负担25元,由被告C某某负担2506元。原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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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8
其他
(2020)浙0191民初2344号
原告
原告: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632933.5
一、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赔偿款607933.50元; 二、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代理费25000元; 三、驳回原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15元,由原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负担236元,由被告F某某负担4979元。原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F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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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8
9
劳动争议
(2020)浙0191民初1304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71661.64
一、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H某某经济补偿63381.36元; 二、原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工资8280.28元; 三、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请求; 四、驳回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的其他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负担。原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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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0)浙0104民初1724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J某某法,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3500
一、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赔偿原告L某某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3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人民币6元,被告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负担19元。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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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法院公告 7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合同纠纷
Y某某、X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7-18
2
裁判文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X某某、Y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X某某、Y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3-21
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同纠纷
X某某、Y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3-21
5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Y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01-15
6
裁判文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Y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10-15
7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Y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05-16
8
裁判文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Z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06-04
9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Z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12-06

开庭公告 68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14民初4656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Z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C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S某某,杭州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022-05-05
2
--
(2021)浙0114民初4656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C某某,杭州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S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021-12-16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10民诉前调10709号
申请人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1-12-03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14民初4430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J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021-11-18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14民初3890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X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支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021-11-03
6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2021)浙8601民初1583号
被告
原告:
F某某
被告: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1-09-28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05民初3933号
被告
原告:
J某某
被告:
L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C某某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09民初11237号
被告
原告:
F某某
被告:
L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19
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1)浙0191民初589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X某某,Y某某,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021-06-09
10
合同纠纷
(2021)浙0191民初542号
原告
原告:
杭州公共交通下沙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Y某某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6-0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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