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其他 | - | 917288.6 | 一、被告某某公司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某某公司1货款426332.80元;
二、被告某某公司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某某公司1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64623元,及以426332.8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664元,减半收取计4332元,保全费3469元,合计7801元,由被告某某公司2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14 |
2 | --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其他 | - | 589839.78 | 冻结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银行存款计589839.78元,如存款不足,则只进不出,额满为止,余额可正常往来;或查封、冻结其所有的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7-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谙纳钢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谙纳钢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谙纳钢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8-18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谙纳钢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8-18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谙纳钢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8-18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沪0120民初1578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谙纳钢材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派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3-08-1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沪0112民初373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谙纳钢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美特幕墙有限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