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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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道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泽潭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上海迪簧实业有限公司票据款50万元;
二、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道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泽潭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付原告上海迪簧实业有限公司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1年11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2022〕沪0118民初4468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道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洱旭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庐阳区虎之杰木材经营部票据金额合计2000000元及利息(以2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本案给付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8082元,由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道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洱旭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公告费(以票据为准),由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道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洱旭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5-05 | 〔2022〕皖0191民初5055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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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2386 | (2024)赣0123执810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5-15 |
2 | 16604 | (2024)赣0123执753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4-25 |
3 | 36803984 | (2024)赣0123执651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3-21 |
4 | 1111 | (2024)赣0123执448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2-22 |
5 | 152315 | (2024)赣0123执恢52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1-31 |
6 | 1215600 | (2024)赣0123执259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1-22 |
7 | 1237760 | (2024)赣0123执168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1-16 |
8 | 349898 | (2024)赣0123执恢21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1-11 |
9 | 90798 | (2023)赣0123执1418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10 | 102142 | (2023)赣0123执1359号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10-10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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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质监字(2020)第104/110号 | 新建城小学 | 新建城小学 | 2020-08-03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2 | 安住建消验备字﹝2020﹞第0013号 | 新威实业 | 新威实业 | 2020-07-16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3 | 安环审批﹝2020﹞1号 | 关于绿地安南小镇NBS-101-C0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绿地安南小镇NBS-101-C0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20-01-06 | 2099-12-31 | 安义县环境保护局 | |
4 | 安环审批﹝2020﹞7号 | 关于绿地安南小镇NBS-102-C05地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绿地安南小镇NBS-102-C05地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0-01-06 | 2099-12-31 | 安义县环境保护局 | |
5 | 安义税一 许准字〔2018〕 第 58 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2018-12-29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安义县税务局 | |
6 | 规核字第3601232023HY0006316号 | 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 | 符合要求 | 2023-08-31 | 2099-12-31 | 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 | 赣洪行审经(甲)字﹝2020﹞000049 | 南昌丰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副本 | 南昌丰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副本 | 2020-07-14 | 2099-12-31 |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 |
8 | 2021007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 2021-08-12 | 2099-12-31 | 安义县行政审批局 | |
9 | 360123-000201002000-QT-029-062020041116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绿地安南小镇NBS-102-B03地块 | 2020-04-28 | 2099-12-31 | 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赣建房开字8162号 | 房地产开发贰级 | 允许经营 | 2022-11-22 | 2025-11-22 |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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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18执7483号 | 其他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12-23 |
2 | -- | (2023)赣0123执72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8-30 |
3 | -- | (2023)赣0123执157号之三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7-23 |
4 | -- | (2023)赣0123执239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赣0123执23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5-29 |
5 | -- | (2023)赣0123民初784号 | 被告 | 原告: 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1500000 | 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告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150万元及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675元,原告萍乡市京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付,由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16 |
6 | -- | (2023)赣0123执727号 | 被执行人 | - | 88538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计人民币88538元及利息和执行费等相关费用或查封、扣押、提取、扣留被执行人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执行标的相应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3-05-11 |
7 | -- | (2023)赣0123执39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赣0123执39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22 |
8 | -- | (2023)鲁0103民初806号 | 被告 | 原告: 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绿地泉景门窗有限公司,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 | -- | 准予原告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原告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3-21 |
9 | -- | (2023)赣0123民初44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萌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100982.2 | 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萌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款100,982.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20元,减半收取计1160元,由被告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于上述判决一并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4 |
10 | 合同纠纷 | (2023)赣0123执389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赣0123执38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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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道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洱旭贸易有限公司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10-25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6-23 | |
4 |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2-06-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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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123民初576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支行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 | (2024)赣0123民初576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3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2146号 | 原告 | 原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2146号 | 原告 | 原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5 | 合同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2129号 | 被告 | 原告: 安义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6 | 合同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2129号 | 被告 | 原告: 安义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7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1483号 | 被告 | 原告: 南昌市鑫昌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07-13 | |
8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148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傲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07-13 | |
9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1481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省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07-13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赣0123民初1332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南昌绿地安南置业有限公司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