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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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 | 1500 | 长兴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09-12 | 长运罚决字〔2016〕第330522511610082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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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2019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8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9-07-07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9-11-21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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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320500100220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4-04-16 | 2028-04-15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
2 | 苏320583058263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0-10 | 2027-10-09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
3 | 苏320583051608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2-16 | 2025-11-07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
4 | 苏320500100215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4-04-16 | 2028-04-15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
5 | 苏320583051272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2-16 | 2025-10-17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
6 | 苏320583051610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2-16 | 2025-11-07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
7 | 苏320583051271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2-16 | 2025-10-17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
8 | 苏320583051607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2-16 | 2025-11-07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
9 | 苏320583058681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1-14 | 2027-11-13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
10 | 苏320583058684 | 关于车辆许可决定书 | 道路运输车辆道运证配发 | 2023-11-14 | 2027-11-13 |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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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583民初865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X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5-22 |
2 | 合同纠纷 | (2017)苏0508民初8130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商贸职业培训学校 | 20400 | 准许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撤诉。
受理费310元,减半收取155元,由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1-15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昆民初字第0323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无锡市海鸿客运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 | 9393.5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G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8539.54元。
二、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G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853.96元。
三、驳回原告G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履行款汇至原告G某某指定账户,账户名:Y某某,开户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62×××86或汇至昆山市人民法院纠纷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市支行营业部,账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财务结算中心,账号32×××60)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222元,被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负担178元,该款原告G某某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后十日内将其负担部分支付给原告G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G某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昆山长途客运公司、Z某某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5-02-15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昆民初字第03232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无锡市海鸿客运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 | 23782.32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674.85元,在商业险赔偿限额内赔偿13232元。
二、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67.47元。
三、被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3308元。
四、驳回原告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履行款汇至原告Y某某指定账户,账户名:Y某某,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15或汇至昆山市人民法院纠纷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市支行营业部,账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财务结算中心,账号32×××60)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案件受理费452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40元,被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负担412元。该款原告Y某某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后十日内将其负担部分支付给原告Y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Y某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昆山长途客运公司、Z某某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5-02-15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砀民一初字第00531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濉溪县幸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 | 112826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共计43117元(40117元+3000元)。
二、被告濉溪县幸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停运期间的损失112676元。
三、驳回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00元,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150元,被告濉溪县幸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6-06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砀民一初字第00531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濉溪县幸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 | 112826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共计43117元(40117元+3000元)。
二、被告濉溪县幸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停运期间的损失112676元。
三、驳回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00元,原告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150元,被告濉溪县幸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6-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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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苏0583民初12518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被告: 昆山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3-06-30 | |
2 | -- | (2023)苏0583民初5484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L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苏0583民初72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N某某,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2-09-23 |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苏0583民初72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N某某,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2-07-11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5民终11246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2 | |
6 | 劳动争议 | (2019)苏05民终9137号 | 其他 | -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6 | |
7 | 劳动争议 | (2019)苏05民终9137号 | 其他 | -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09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583民初1165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N某某,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9-07-23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苏0583民初865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昆山市长途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9-05-22 | |
10 | 劳动争议 | (2019)苏0583民初7389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昆山开发区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9-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