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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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违规收取停车服务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车位使用人应交纳停车服务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其他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车位未停放机动车的,免收停车服务费。”之规定,构成违规收取停车服务费的违法行为。 ...更多 | 罚款1.5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05万元 | 15050 | 德州市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6-13 | 〔2022〕10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