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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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 | --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2024〕黔0103执3846号 | |
2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2-21 | 〔2023〕黔2301执恢1464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晴隆县二十四道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运费296,754.19 元,并以 296,754.19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8 月 1日起按年利率 3.45%计算资金占用费,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晴隆县二十四道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752 元,减半收取 2,876 元,由被告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2024-01-11 | 〔2023〕黔2324民初1274号 | |
4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3-11-17 | 〔2023〕黔2301执9782号 | |
5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3-11-17 | 〔2023〕黔2301执9263号 | |
6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3-11-03 | 〔2023〕黔2301执9971号 | |
7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3-11-03 | 〔2023〕黔2301执9799号 | |
8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3-11-03 | 〔2023〕黔2301执9559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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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黔2301执恢1464号 | 2023-08-16 | (2020)黔23民终2585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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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1055 | (2024)黔0103执3846号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2 | 28186 | (2024)黔2301执3036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3-21 |
3 | 105763 | (2024)黔2301执2801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3-15 |
4 | 23833 | (2024)黔2301执2438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3-05 |
5 | 5000 | (2024)黔2301执2209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2-23 |
6 | 5492 | (2024)黔2301执2208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2-23 |
7 | 86005 | (2024)黔2301执1670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2-01 |
8 | 152605 | (2024)黔2301执1669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2-01 |
9 | 86867 | (2024)黔2301执829号 | 兴义市人民法院 | 2024-01-1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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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22301019120048 | 522301019120048 | 准予许可 | 2019-12-25 | 2019-12-25 | 兴义市公安局 | |
2 | 522301019110026 | 522301019110026 | 同意 | 2019-11-19 | 2019-11-19 | 兴义市公安局 | |
3 | 522301119110117 | 522301119110117 | 准予许可 | 2019-12-04 | 2019-12-04 | 兴义市公安局 | |
4 | 522301019110052 | 522301019110052 | 准予许可 | 2019-11-22 | 2019-11-22 | 兴义市公安局 | |
5 | 5223011019120016 | 5223011019120016 | 准予许可 | 2019-12-18 | 2019-12-18 | 兴义市公安局 | |
6 | 522301119110051 | 522301119110051 | 同意 | 2019-11-19 | 2019-11-19 | 兴义市公安局 | |
7 | 522301019120007 | 522301019120007 | 准予许可 | 2019-12-18 | 2019-12-18 | 兴义市公安局 | |
8 | 522301119100168 | 522301119100168 | 同意 | 2019-11-08 | 2019-11-08 | 兴义市公安局 | |
9 | 522301019110146 | 522301019110146 | 准予许可 | 2019-12-10 | 2019-12-10 | 兴义市公安局 | |
10 | 522301019110024 | 522301019110024 | 同意 | 2019-11-19 | 2019-11-19 | 兴义市公安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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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1)黔02民终4056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9333元,减半收取24666.5元,由上诉人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1-28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1)黔0281民初8226号 | 被告 | 原告: 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 | 5313652.23 | 被告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5186447元、律师代理费119174.64元、诉讼费48106元、保全保险费8030.59元;
被告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自2021年8月11日起以未支付的代偿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向原告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全部代偿款清偿之日止;
驳回原告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66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黔2301执2462号 | 被执行人 | - | 15923786.73 | 一、由被执行人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黔西南州乐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货款及案件受理费总计6004860.93元。该款定于2021年8月10日前履行340796.06元(该款本院已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并兑现申请执行人);
二、剩余款项5664064.87元从2021年9月起至2022年7月止,每月10日前履行200000元,2022年8月10日前履行800000元;
三、剩余款项2664064.87元从2022年9月起每月10日前履行250000元,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四、案外人Z某某、L某某自愿为上述第二项记载的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的债务(合计3000000元)债务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Z某某、L某某各自承担50%的清偿责任;
五、若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任意一期债务,则申请执行人黔西南州乐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剩余款项恢复一次性强制执行,并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3月13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全部货款给付完毕之日止,同时追加案外人Z某某、L某某作为被执行人,Z某某、L某某依照本协议第四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Z某某、L某某各自承担50%的清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本院(2021)黔2301执2462号执行案件以和解长期
履行方式终结执行结案。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更多 | 2021-07-28 |
4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1)黔0281财保55号 | 被申请人 | - | 5353728.24 | 准许通过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四被申请人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车辆进行查询,并对前述四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四被申请人的车辆、被申请人L某某在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40%的股权、被申请人L某某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的中国金州体育城B5组团(印象兴义)B5-5幢14-4房屋和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城市中心区房屋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限额为5353728.24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7-27 |
5 | 合同纠纷 | (2021)黔23民终91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492元,由贵州苗之源苗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2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黔23民终2585号 | 上诉人 | - | 6013714.29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3896元,由上诉人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6 |
7 | 其他 | (2020)黔2301民初11692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省达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16320 | 准许贵州省达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8元,减半收取104元,予以免交 ...更多 | 2020-11-2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黔2301民初2163号 | 被告 | 原告: 黔西南州乐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5977912.93 | 由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黔西南州乐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货款5977912.93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5977912.9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年3月13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给付完毕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53896元,减半收取26948元,由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款由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黔西南州乐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5 |
9 | 其他 | (2018)渝0106执6817号之三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渝0106执6817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18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黔2726民初131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F某某 | 19291 | 被告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货款1929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82元,减半收取计141元,由被告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8-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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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黔23民终3468号 | 被上诉人 | -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黔0103民初13924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2023-11-06 |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黔2325民初1820号 | 被告 | 原告: 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祥合益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2023-09-05 |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黔2325民初1820号 | 被告 | 原告: 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祥合益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2023-08-1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赣0191民初306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赣0191民初3067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黔2325民初1820号 | 被告 | 原告: 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祥合益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2022-12-12 |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黔2325民初1820号 | 被告 | 原告: 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祥合益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2022-12-06 | |
9 | 追偿权纠纷 | (2021)黔02民终4056号 | 上诉人 | - |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10 | |
10 | 追偿权纠纷 | (2021)黔0281民初8226号 | 被告 | 原告: 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黔西南州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黔西南州中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2021-09-29 |